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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具有劳动关系?
网络直播使用用人单位提供的注册账号在互联网平台上为单位销售产品,工作场所,劳动工具由单位提供 直播内容,时间由单位安排的,劳动报酬由单位发放的,双方之间具有明显人身与经济从属性。应认为双方具有劳动关系。

网络直播是近年来产生的一种新型就业形态,网络主播与合作方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取决于他们之间是否具有劳动关系所具有的从属性特征。劳动关系的从属性主要包括人身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主播与公司之间签订直播带货签订合作协议。依据协议约定,公司提供直播账户,由公司安排工作场所,直播内容和直播时间以及直播完成任务,由公司向主播发放劳动报酬。虽然这种带货,加入了电商的元素,但并没有改变主播与用人单位之间人身与经济上的从属性的特征,估双方具有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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