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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溧水区艾园路附近的离婚律师解决溧水区艾园路离婚纠纷,南京溧水区艾园路离婚律师提供溧水区艾园路离婚法律咨询、离婚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 夫妻的财产分为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实际中有的夫妻为了把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分的明确,就会在婚内签订一份财产协议,那么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效力如何?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 ·谁才是提起抚养费纠纷案的原告 1、追索抚养费案件,子女是当然的原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 ·离婚请律师吗,离婚是否请律师
不少人见到别人打离婚官司都聘请了律师,就觉得自己在离婚诉讼中也应该请律师。那是不是离婚一点要请律师呢?哪些情况下其实是可以不用请律师的?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一一 溧水区艾园路离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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