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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东南附近的遗产继承律师解决江宁区东南遗产继承纠纷,南京江宁区东南遗产继承律师提供江宁区东南遗产继承法律咨询、遗产继承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有哪些区别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 ·哪些财产不能当作遗产来继承? ①夫妻共有财产属于死者配偶一方的财产以及家庭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②人身权不可继承;③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或有关单位给被继承人家属的物质帮助);④自 ·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如何继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 ·遗产分割的时间怎么确定?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定,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那是不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到了遗产分割的时间呢?其实不是这样的,生活中,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几十年没有分 ·代位继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诉讼解决代位继承纠纷的时候,当事人需要重点关注两方面的问题,即证据和诉讼时效,这是对最后的判决有所影响的。针对其中的诉讼时效,超过了规定的时效起诉,那么就会从实体上败 江宁区东南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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