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南京六合区方州继承律师 |
南京六合区方州附近的继承律师解决六合区方州继承纠纷,南京六合区方州继承律师提供六合区方州继承法律咨询、继承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否有先后顺序? 我国《继承法》第10条明确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遗产债务有哪些?如何清偿?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 ·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执行?
有些合乎国家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遗嘱,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不能实际执行,这些遗嘱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继承前已经死亡,该遗嘱不能执行。例:高 六合区方州继承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