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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宏运大道附近的继承律师解决江宁区宏运大道继承纠纷,南京江宁区宏运大道继承律师提供江宁区宏运大道继承法律咨询、继承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不用执行? 有些合乎国家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遗嘱,可能因客观情况的变化,而不能实际执行,这些遗嘱有以下几种情况:(1)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在遗嘱继承前已经死亡,该遗嘱不能执行。例:高 ·未办理收养登记仍有继承权
案例:村民祁某同其丈夫施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在1996年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施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记,只为孩子登记了户口并 江宁区宏运大道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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