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当前位置: 首页 -> 南京江宁区晶明离婚财产律师 |
南京江宁区晶明附近的离婚财产律师解决江宁区晶明离婚财产纠纷,南京江宁区晶明离婚财产律师提供江宁区晶明离婚财产法律咨询、离婚财产等诉讼和仲裁法律服务。 ![]()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该去哪个法院起诉离婚,即该离婚案件应该由哪个法院管辖的问题。(1)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江宁区晶明离婚财产法律咨询
·刑事诉讼,我一个朋友,我一个朋友,5年前挪用公司公款36万还不
我一个朋友,5年前挪用公司公款36万还不上跑了,当时公司找到家属说只要还11万(以还),剩下的就不要了,也不去告了,这已经过5年了,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