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徐州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抢劫犯罪如何处罚

抢劫行为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由于还会使用暴力手段,因此不排除对受害人人身造成损害。世界各国也是将抢劫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的,不过在具体的量刑上是不同的。那么在我国徐州市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介绍。

1、抢劫一次,犯罪情节和后果一般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规定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3、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构成残疾的,每增加一级,再增加三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4)每增加一次抢劫犯罪行为的,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5)犯罪数额每增加1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量刑起点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数额每增加40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6)每增加《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至(八)项情节之一的,增加二年刑期确定基准刑;

(7)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同时具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使用管制刀具等危险性工具抢劫的;

(2)抢劫后为便于逃脱而使他人身体受到强制的;

(3)预谋抢劫、流窜作案或者结伙抢劫的;

(4)为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实施抢劫的;

(5)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抢劫的;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基准刑在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可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1)抢劫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财物的;

(2)转化型抢劫,仅以暴力或语言相威胁的;

(3)因生活所迫、学习、治病急需而实施抢劫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法律规定抢劫罪属于行为犯,实践中即使行为人没有抢劫到财物,那么也是要按照抢劫罪既遂定罪处罚的。而在徐州市,具体的量刑标准也就是上述规定的内容了。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相关内容:

·关于刑法上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
    关于刑法上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什么刑法上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是遗失物是指他人丢失的动产,遗忘物的持有人一般都能回忆起财物的确切遗失地点。二、遗忘物的概念《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关于遗忘物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70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


·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仿制生产假药罪既遂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立案 (一)自诉案件的种类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


·一审无罪羁押期间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审无罪羁押期间赔偿标准是多少?1、《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新的日赔偿标准为315.94元。2、一审期间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


·酒后寻衅滋事会判刑吗?
     一、酒后寻衅滋事会判刑吗? 酒后寻衅滋事是否会判刑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如果达到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则是需要判刑的。是属于寻衅滋事的涵盖范围,但不一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也可能只是构成治安处罚。例如酒后闹事任意毁损财务那么就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


·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
    对于他人的遗忘物、埋葬物等等,如果非法占为己有的,当达到了一定数额之后一般就会被认定构成侵占罪。而这与职务侵占罪不一样,法律中规定只要是一般主体就可以构成侵占罪。而在犯罪对象上来看也是存在差异的,那么侵占罪的犯罪对象包括哪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二)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随着时代的进步,网络的发展为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也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开始利用网络对人们实施诈骗。网络诈骗的犯罪形式比较多,通常人们在生活中一不小心就会落入网络诈骗的陷阱当中,国家为了抵制这种犯罪现象。针对网络诈骗案在量刑上,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 网络诈骗案判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


·广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
    盗窃罪属于典型的数额犯罪,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到盗窃所得的数额,但如果是入室盗窃或多次盗窃的话,则在定罪的时候就暂时不考虑数额。实践中,您还要注意一个情况,那就是在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都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为您分享的是广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


·哪些考试作弊入刑,内容是什么?
    哪些考试作弊入刑,内容是什么?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依据的测试活动中组织作弊的都会被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


·如果被认定是盗窃一般拘留多久
    一、如果被认定是盗窃一般拘留多久 一般是三天之内,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量刑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勒脖子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勒脖子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故意伤害未构成轻伤是怎样处罚的?应当通过法医鉴定认定轻伤,恶意伤害未构成轻伤一般进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