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女方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么

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是相对的,生活中区分这二者是有重大意义的,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那么女方在结婚的时候带到男方的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嫁妆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1990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如果只是有价值评定但是没有实际投入市场产生收益就不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四)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
但是,依照不少传统的民间习俗,一般百姓通常认为,娘家的陪送只是娘家给予女方的个人财产,以供其在日后的生活中使用,而不是给男方的财产,因此这种个人的财产应该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对于女方的嫁妆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算作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因此在离婚的时候也就不能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
    在我国古时候,男女在结婚之前是必须要先进行订婚的,当然如今有的地方仍然流行着这样的习俗。那从法律方面分析,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男女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前,是否必须要先进行订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 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中并无明文规定婚约的法律效力。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1950年6月26日公布的《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与解答》中规定:“订婚不是结...


·离婚男方不签字能离吗 ?
    离婚男方不签字能离吗 ?一、离婚男方不签字能离吗 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而司法实...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法院主动受理么?
    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法院主动受理么?重婚法院不主动受理,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犯罪要件或符合重婚罪犯罪特征的重婚犯罪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里要说明两点:一是由原配偶自诉请求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原配偶受强制或涉及利害关系没有提起诉讼而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重婚犯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重婚罪虽属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但重婚罪不单属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解除非法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对构成重婚罪的被告人...


·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其父母可以代替吗
    在当代法治社会的家庭婚姻中,夫妻双方依照法律都是独立的法人个人,他们不仅有共同的利益,又有各自独立的个人合法权益。绝大多数人都能遵守法律的要求和社会道德主流倡导的正常婚姻观念,实行合理合法的婚姻行为,可也有少数人的婚姻观念存在着不正确、不合理的地方,因此会有各种原因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诉讼离婚的情况,今天我们为您讲一讲起诉离婚找不到对方其父母可以代替吗。 一、有关诉讼代理人的有关规定 诉讼代...


·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词可以找律师写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被告词可以找律师写吗 可以的。在诉讼中,代理词是必须要的,无论民诉还是刑诉。无论当事人是聘请了律师还是请其他人代理,代理词是必须准备的。 二、财产纠纷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员): 作为姚某、杨某的代理人,参与其与冯某之间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的诉讼,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承望予以考虑。 ...


·协议离婚能行政复议吗?
    很多人对协议离婚的效力不是很清楚,并且很多人以为协议离婚之后的救济途径是进行行政复议,这个从根本上来说就是错误的,因为行政复议仅仅只是针对行政行为,而协议离婚很明显是一种民事行为,那么现实生活当中协议离婚能行政复议吗,以下是我们的看法仅供您参考。 一、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议离婚 (一)协议离婚的概念和条件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根据婚姻...


·现实生活中离婚的人群也是比较多的
    现实生活中离婚的人群也是比较多的,尤其是年轻人占据多数的,目前婚姻法也是规定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只要双方自愿就可以的,离婚只要双方对于财产以及子女的安排妥当就没问题的,下面就给您讲解有关女方怀孕是否可以离婚的。一般在怀孕期间是不可以离婚的,除非是女方提出的,或者是女方同意离婚的,一般是在分娩后一年以内的,以及是终止妊娠够6个月内的,原则上均是不可以的,除非女方提出的,人民法院才会受理的。否则男方提出...


·离婚判决后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
    离婚判决后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吗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支付的抚养费,是本人收入的20-30%。如果月收入4000元,一般情况下,每个月给1000元的抚养费是比较合适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


·离婚后抚养权问题的处理办法
    在实际生活中因夫妻因各种因素导致离婚的,家庭破裂给孩子带来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所以在离婚后如何处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成为了处理离婚案件的关键问题之一,由于这个问题关系到孩子的成长,以下内容由本网编者为您整理关于离婚后抚养权问题的法律知识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愿离婚财产怎么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愿离婚财产怎么分? 自愿你离婚的话,首先会对你婚财产进行一个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还是需要去法院进行离婚财产的判决的。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


·收养子女需要哪些材料?
    收养子女需要哪些材料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