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清远市抢夺罪量刑标准(最新版本)

虽然抢夺罪有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但在尚未发生转化之前,都是按照抢夺罪的量刑进行处罚的。此时在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一样的量刑规定。今天,我们为您带来的是广东清远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尢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刑期。

(2)超过数额较大起点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10000元,二类地区每增加6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超过数额巨大起点未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一类地区每增加35000元,工类地区每增加25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到一年刑期。

(4)超过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超过数额不足4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以下刑期;超过数额已满40万元不足200万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超过数额200万元以上,可以增加三年以上刑期,但依法应当赳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6)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25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三项、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定罪量刑的,抢夺数额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不再用以增加刑罚量。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构成累犯的除外);

(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

(3)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4)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5)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9)为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而抢夺的;

(10)多次抢夺的;

(11)因抢夺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广东清远属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因此对抢夺罪数额的要求也就比较高,相比于一些偏远地区,可能具体的量刑也就有所不同。我们带来的以上信息可能不够完善,您可能还需要更细致、更全面的解决方案,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危险驾驶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追逐竞驶。一般来说,追逐竞驶,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高速、超速行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繁、突然并线,近距离驶入其他车辆之前的危险驾驶行为。追逐竞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犯,但刑法没有将本罪规定为具体的公共危险犯,而是以情节恶劣限制处罚范围。换言之,只要追逐竞驶行为具有类型化的抽象危险,并且情节恶劣,就构成犯罪。第一,本罪行为不要求发生在公共道路(公路)上,只需要...


·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有未遂吗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为解决以往诉讼诈骗定罪争议问题。但要注意的是,法律中规定虚假诉讼犯罪只能存在与民事诉讼当中,如果是在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中有虚假的行为,那此时是不能认定构成此罪的。在对虚假诉讼行为作出认定的时候,需要知道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判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一、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我国没有破坏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与之相关的罪名是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区别都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区别都有哪些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


·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考验期再犯罪怎么处罚?
    我国规定的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是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则就会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假释考验期,那么您知道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无期徒刑假释考验期是多久 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因原判刑罚及执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原判...


·招摇撞骗罪600元能立案吗?
    招摇撞骗罪600元能立案吗?是可以立案的,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招摇撞骗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


·犯罪中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犯罪中止的司法解释是什么?犯罪中止并没有专门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刑法》之中规定了犯罪中止的定义和对于中止犯处罚原则。具体的规定如下:《刑法》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本条分为两款。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犯罪中止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犯罪中止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犯罪中止...


·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一种比较典型的司法渎职型犯罪。该罪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达到一定的立案标准,否则的话就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到话,究竟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私放在押人员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


·诈骗罪包括间接故意吗?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诈骗罪中的罪犯是为了获得大量的公私财物,采取的是违法手段。而诈骗罪的主体是达到法定年龄且具有刑事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意图是怎么样的?那么诈骗罪包括间接故意吗?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诈骗罪包括间接故意吗? 目前我国刑法对诈骗罪的主观认定只适用直接故意,不包括间接故意。所以,诈骗罪不包括间接故意。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


·行政枉法裁判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行政枉法裁判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依据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二、读职犯罪案件(六)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第399条)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审判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枉法裁判,致使公民财产损失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


·警察随泄露个人信息罪
    当前社会人们的个人隐私总是容易泄露出去,对我们来说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变得尤其重要。但有些时候个人隐私的泄露让我们猝不及防,最近的新闻爆出个人信息被警察利用警务系统调查泄露,但泄露个人隐私是属于违法的事情。那警察随泄露个人信息罪是什么样的呢?在我国警察泄露个人信息罪并不是一个很确切的罪名,如果警察泄露个人信息的情节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量就会涉及犯罪,如果尚不能构成犯罪就会对该警察进行拘留,在一定的情况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