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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自身健康及相关权益,我们国家颁布了一些专门的法律以保护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就是其中之一。但仍有些用人单位聘用童工,当使用了童工后,用人单位一定会被罚款,关于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有哪些您是否了解呢?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很乐意为您解答。

使用童工处罚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四)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三条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一)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和平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二)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三)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四)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四条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一)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二)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三)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一)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二)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三)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四)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六条 罚款一律上缴国库,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款票据。

第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罚款标准。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以上(含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过去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以上这些就是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相关规定,不论怎样,使用未满十六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违法行为,必定会被罚款。使用童工从事劳动至少将被罚款300元或600元。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做童工经批评仍不改正会被罚款600元至1200元。介绍不满16周岁少年工作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元以上。关于使用童工罚款标准的规定,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不解可以向我们的在线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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