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意见重要吗?

关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通知工会这一问题,您要明白一个点就是到底是通知还是征求意见呢,如果您连这个问题都搞不清楚的话,就没有办法明白工会的作用了,下面我们将通过相关资料来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意见重要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但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事先通知工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起诉前用人单位已经补正有关程序的除外。”现在单位解除职工不通知工会,基本上会被判违法解雇。至于未建立工会的单位,是否需通知工会,各地司法实践有不同做法,从实务中看,绝大多数地区的做法都是可以不通知。有个别地区规定需通知当地工会,比如:《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的,通知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实务中,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可以是镇、乡、城市街道的基层工会,也可以是县级以上总工会。理解与适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根据工会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通知工会,不能仅简单地理解为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一程序即可,而应理解为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还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二,《解释(四)》是参照合同法上效力补正理论赋予用入单位补正程序瑕疵的权利,并将程序补正时间限定在起诉前。问题是,在我国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如果用人单位在仲裁前补正有关程序,是否允许?如果用人单位在仲裁过程中补正程序,是否发生补正的效果?包头律师咨询本站张万军博士认为,本条将补正程序限定在起诉前,已经考虑了仲裁前置情况,主要是为了给用人单位以充足的补正程序、弥补错误的时间。因此,用人单位只要是在起诉前补正的,即可认定不属于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不承担赔偿责任。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意见重要吗这一问题的相关资料,您可以看出,不管是用人单位也好还是职工也好,工会的意见是相当重要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通知工会的,如果不通知就解除的话,是可以算作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相关内容:

·试用期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试用期工资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下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的员工试用期工资各有不同,国家没有统一的试用期工资标准,用人单位确定或发给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只要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


·劳动者如果在本身的工作时间外,延迟了工作时间的话,则一般就会
    劳动者如果在本身的工作时间外,延迟了工作时间的话,则一般就会认定属于加班,但加班也分为了主动加班和单位安排加班。很多时候,单位安排加班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那么要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可以索要加班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主动加班的可以索要加班费吗?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


·工厂要搬迁,员工遭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
    工厂要搬迁,员工遭辞退可以要求补偿吗? 如果工厂要搬迁的话,一定会影响到许多工厂的员工,如果搬迁地址较近的话,还可以继续上班,但是如果是跨省、跨市搬迁,那么对于不能再继续工作的员工,就只能解除合同了,那这时候被工厂辞退,员工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多少年?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是多少年?劳动法对于劳动合同期限并没有明确规定,签订几年以双方协商或者公司规定为主进行参考。一般常见的合同期限是一年或者三年,时间比较适宜,到期双方可以决定是否进行续签或者不再续签。二、劳动合同期限是什么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


·员工给领导送礼是否为行贿?
    一、员工给领导送礼是否为行贿?算行贿,因为给领导送礼对你的同事来说,采取了不正当竞争,构成了侵害。行贿罪中也没有排除私人单位行贿性质。再说私人单位的领导不一定的老板本人,行贿也可能给老板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还有,现在许多企业都是私人控股,大领导也不是100%持股,送礼行贿带来的危害不仅仅是老板本人,还有其他持股入和企业员工。二、《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


·受疫情影响企业能不能降低员工工资?
    受疫情影响企业能不能降低员工工资?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如果有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者业绩相关,劳动者业绩又和劳动报酬挂钩的,可以依法降低劳动报酬;或者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协商降低。二、用人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出现以下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的可以延长职工工作时间: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


·工地现场搭建遮高空坠落物棚是合法的吗?
    建筑工地很多工人的受伤都是因为高空坠物,为此施工方为了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会在工地搭建遮高空坠落物棚,很多棚子都是就地取材,所以搭建的比较简陋,所用的材质也不是国家规定的相关建筑材料,那么,工地现场搭建遮高空坠落物棚是合法的吗? 我国并没有法律法规严格规定在工地现场搭建遮高空坠物棚是违法行为,但是这种搭建也并不安全,不建议采纳。我们给您总结了几点工地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如下: 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


·一、工伤三方怎么赔偿怎么鉴定?
    一、工伤三方怎么赔偿怎么鉴定?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鉴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条文,劳动合同法中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规定了一定数额的赔偿金。那么劳动合同法赔偿金有何规定呢?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年限按月工资支付赔偿金,造成工伤或造成收入损失需支付25%医疗费或工资收入的赔偿金等。 法律责任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提前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关于违约金的问题一般只有两种情况下企业才能和劳动者进行约定:1、合同中约定的专项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


·一、劳务外包的缺点有哪些?
    一、劳务外包的缺点有哪些?一般来说,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工意见调查、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方面的内容,而这里面,工作分析、招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数的工作都可以外包,公司低层人员招聘需求最多,也最繁杂,这种业务可以外包;国家法定的福利,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工伤鉴定10级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
    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除了家庭生活,其他主要时间都集中在工作上,所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都是很常见的情况,亦称之为工伤。现在您的法治意识普遍提高,大部分人在遇到工伤的时候都知道要做工伤鉴定,积极维权。那么工伤鉴定10级标准具体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 一、工伤鉴定10级标准内容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