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很多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竞争意识,设置了一种淘汰制度,这就意味着业绩不好的员工就会面临被辞退的危险。实际上,公司这样的做法法律是不认可的,甚至有可能违反了劳动法上的一些规定,最高院为此也作出了相关的处理意见。下面一起来看看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有哪些?

一、关于最高院解除劳动合同处理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包括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具有选择权: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在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否则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辞退已提出辞职申请的劳动者是否要承担违法解除责任

用人单位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从用人单位的辞退行为来判断,与劳动者是否辞职无关。理由如下:

单方解除是一种法定解除。用人单位的法定解除又以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区分为过错解除与非过错解除。其中,用人单位的过错性解除,又称即时辞退,是指劳动者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过错行为,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预告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将用人单位的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规定为六种情形,劳动者只要出现六种过错性行为,用人单位就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过错性解雇行为,无须事先通知,也没有经济补偿金,是一种严厉的解雇行为,因此,我国劳动法律通过解除理由和解除程序进行了制约。

从解除理由上看,《劳动合同法》将过错性解除理由主要限定在依据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来进行解除。从解除程序上看,在过错性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虽然可以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但作出解除时仍要通知劳动者本人,并办理相应的退工、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43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有满足上述条件和程序才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尽管劳动者事先已提出辞职行为,但在其辞职未获批准的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仍应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否则即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者申请辞职行为并不免除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的合法性,所以,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要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对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但因何种原因或者由哪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各执一词,用人单位主张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免除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而劳动者则主张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负有管理责任为由,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因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否则即推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金

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条款,在法律实施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对此进行协商变更时,该条款效力应如何认定?

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用人单位即便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也只能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依劳动合同约定要求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劳动者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其他损失。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中规定只有涉及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况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着重加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

但是法律并未禁止双方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的情形,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该条款固然合法有效,对此没有争议。关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的违约条款其效力该如何认定?对此应分两种情形,分开认定。

第一,若违约条款系同一条款,即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在同一违约条款中予以约定,彼此相互对应。这时就不能割裂开理解,认为该违约条款中对劳动者的约定与《劳动合同法》禁止性规定相抵触,属于无效,但对用人单位的约定却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法》中已规定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该赔偿金标准系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支付经济补偿的两倍,可见,劳动者的权利已经得到充分救济。在这种情况下,若再允许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违约金,对用人单位来说显失公平。对此要全面把握,该违约条款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既然不允许约定劳动者的违约责任,那么《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合同中基于相同情形所约定的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也应无效。

第二,若违约条款不是同一条款,即在劳动合同中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违约责任分开予以约定。这时就要分开处理,一方面认定对劳动者的违约责任约定与《劳动合同法》禁止性规定相抵触,属于无效;另一方面则认定对用人单位的违约责任约定依然有效,当用人单位存在违约行为时就要据此承担违约责任。

其实您能够看出来最高院认为单位以业绩为标准淘汰员工这样的做法已经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范围内了。这也就说明如果员工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告上法庭,那么法官也会坚决支持员工的诉求。


相关内容:

·职工自动离职的手续是怎样的
    一、职工自动离职的手续是怎样的 自动离职也是要走程序的,具体如下: 离职周期: 员工离职必须有一个离职周期,离职周期视员工所处的职级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基层(一般员工、基层管理人员)的离职周期一般为3天或3天以上,中层(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的离职周期一般为7天或7天以上,高层(总监)的离职周期一般为14天或14天以上,高级管理者(副总经理及以上)的离职周期一般为1个月或以上。 离职管理交接...


·一、公众人物童星算童工吗?
    一、公众人物童星算童工吗?不算童工,《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 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童星是已经经过监护人同意的。童工是指雇用或利用儿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包括当童星、报童、少年兵、农场及工厂工人等。此类童工是指小于法定成年年龄的人,例如18岁或者20岁,包括青少年及儿童。在很长一段时间,童工并不被认为是一个问题,当义务教育...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创伤二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形
    工伤是指工人在工作期间遭受身体创伤二无法正常工作的情形。受工伤后用人单位会对受伤人员进行工伤补偿及误工费补偿等,具体补偿金额需要依据工伤鉴定结果来判定,那么临沂市工伤认定需要那些资料呢?一般需要工伤认定申请书、身份证、医疗证明及劳工合同等。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


·工伤鉴定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是指员工在被确认为工伤之后,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的,对工伤员工身体损伤程度的鉴定。工伤鉴定一共可分为十个等级,等级不同,所获得的工伤补偿标准是不同的。那工伤鉴定补偿标准2017年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


·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现在大多数人都认为外企工资高,福利好,都想要去外企工作。但是偏偏有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这样的行为就是压榨劳动力,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那么对于日本企强迫员工加班不给加班费,员工该怎么办?下面由我们来告诉您。 一、不给加班费怎么做? 单位拖欠工资、未支付加班费用的,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加班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


·对于试工期怀孕了会辞退吗?
    对于试工期怀孕了会辞退吗?需要分析具体情况,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


·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本身属于民事行为,是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也就不会被判刑。但要是拖欠工资的行为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话,那此时当然要对相关人员联系处罚。那实践中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一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新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


·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情况下,不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报酬的行为。那么我国关于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克扣工资的法律法规有哪些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辞退企业员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法的情形有: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其实对于工伤认定或者说工伤伤残鉴定的结果,并不是说只有员工本人比较关心这个问题,肯定用人单位也是非常关注的。尽管说很多情况下,用人单位好像表面上非常不在乎,不配合员工的工伤事宜,员工个人在维权的过程当中,用人单位其实是非常关注的。而且有很多劳动者甚至都不清楚,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一、在我国工伤伤残鉴定后通知谁?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1) 职工发生工伤...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一、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对方支付赔偿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二、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1、可以...


·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有哪些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争议的话,此时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进行调解,我国法律规定,调解需要在30日内作出。同时,也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作出了规定。那到底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有哪些 1、自愿、平等、协商; 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 3、当事人适用法律、法规一律平等; 4、尊重当事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