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从一开始就已经约定好的,所以很多女职工在休产假的期间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产假还没有结束但是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生活当中不排除有个别的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休产假的期间,以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为借口就解除了事实劳动关系。下面我们要给您普及的法律常识就是,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到期不续约问题
1、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小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意思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下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愿意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单位不续签的话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2010年新法规定,除参保人出国、死亡的可以中途退保以外,其他情形不可退保。3、从单位离职后单位会把您的社保关系办停,如果你在当地找到新单位可以让新单位给你办理续保手续直接接续到新单位后继续缴费;如果去外地工作,可以到你们当地的社保中心开缴费凭证,凭缴费凭证到另一个城市的社保中心办理统筹外转移申请,由接收地社保中心负责把你的社保关系转过来。4、从一个城市离开到另外一个城市可以重新办理,因为现在全国社保还未做到统筹,你在当地参加的社会保险在另外一个城市是查不到的,不过要是在一个城市里是不能再次参保的。如果你选择了重新参保,原来的保险你也不转移的话,等于就是白交了 。首先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如果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自己绝对不要首先提出来不和用人单位续签。因为对于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问题,国家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应该将劳动合同的时间顺延,等员工休完产假以后,再结合实际情况处理续签的问题。



相关内容:

·网络订单合同的取消应符合什么条件
    网络订单合同的取消应符合什么条件随着电脑、网络走入千家万户,网上购物也越来越为民众所接受,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购遍世界各地的商品,电商的快速发展虽然方便了大众,但是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如买家对所购商品不满意,是否可以取消订单呢?下面,的我们就“网络订单合同的取消”这个问题进行解答。一、订单的法律效力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俗称的订单就是法律用...


·苗木花卉购销合同的范文 一、苗木花卉购销合同的范文 苗木
    苗木花卉购销合同的范文 一、苗木花卉购销合同的范文 苗木花卉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苗木购销协议: 1、合同的标的、规格、数量、价格 甲方销售苗木给乙方,具体数量、规格、价格见下表: 树 种 说明: ①本合同苗木的销售价是上车价,起苗、包装费、上车费、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费由甲方承担。 2、质量要求 甲方所提供的苗木...


·订单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订单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一、订单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订单合同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根据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订货 (一)实际订购以订购单形式确定,每款最低订购数量为╳╳. (二)订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以订购单为准。 (三)乙方收到订单,需在 个工作日内对货期进行确认,然后签字回传。 第三条 交货 (一)交货日期: 从下单...


·单位单方变更合同有效吗 涂改过的合同有效吗
    合同的订立肯定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的,这点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也不例外。而此时可能用人单位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就想要单方面的变更合同的内容,让其中的条款对自己更有利。那么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有效吗?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方变更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


·远期外汇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一、远期外汇合同毁约如何处理? 远期外汇合同毁约,《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二、要式合同包括 1、不动产合同。 关于不动...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量刑标准分别是什么合同诈骗可以说是特殊的诈骗行为,此时往往发生于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而造成的损失一般来讲也是比较大的。与此同时,我国也专门将合同诈骗的行为规定为一个具体的罪名,即合同诈骗罪。那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量刑标准分别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首先,没有约定就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根据上述规定,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如果对方违约给你造成了经济损失,你可以要求对方...


·技术保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技术保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从事一些特殊岗位的人员,接触到的都是公司的高层商业秘密,这其中也包括一些专业性的技术。技术肯定和公司的利益等各方面都是挂钩的,所以作为公司的人员来说,肯定是需要对技术保密的,是不可以随意泄露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技术保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技术保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1、保密的内容,这个很重要:内容是什么,内容的范围包括哪些,是不是合理的。因为这些牵涉...


·店铺合同到期清货广告该怎么写
     一、店铺合同到期清货广告该怎么写 关于店铺合同到期清货广告该怎么写 的回答为根据《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


·合同中的传真件有效合法吗
    合同中的传真件有效合法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由此可知,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以及口头或其他形式。其中,数据电文是指经由电子手段、光学手段或类似手段生成、储存或传递的信息。《联合国国际贸...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完成之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