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终止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合同终止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原则上是由当事人自己约定的,但是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违约金适用的一般原则性规定。 (1)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
·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日常生活中,人们可能对于居间合同并不熟悉,但说到中介合同,您一定不陌生。居间合同也就是中介合同,居间人通过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而获得报酬,居间人与委托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即居间合同,那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今天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说明。 一、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将居间合同改为了中介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赔偿金怎么计算?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
·合同违约金一般为合同价的多少合适? 合同违约金一般为合同价的多少合适?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是什么? 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性质: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
·如何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如何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是我们生活中进行商业合作时,由合作双方之间依法设立的一种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 ,受法律保护。合同涉及签署合同双方的利益问题,如若合作出现问题可以通过法律进行维权,但是合同不具合法性,那么就不受法律保护;如何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如何审查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
·什么是居间合同解除,居间合同如何解除 什么是居间合同解除,居间合同如何解除 一、居间合同解除 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适用解除合同的条件,卖方与中介在解除合同时可以适用约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确约定解除的条件依照约定解除,如果没有约定,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一、起诉他人合同恶意毁约怎么做? 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二、诉讼要注意的情况包括哪些? 1、案件的判决结果要看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证据。 ...
·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现在是法治社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的书面证明。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具备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流程的重要一环,风险点也比较多。下面我们简要论述下在合同的履行阶段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一、合同双方在合同了履行阶段应该注意什么? (一)要有较强的证据意识1、无论任何诉讼,证据都是最为基础和关键的。因此,要尽量多地取得对方的证据,同时使对方尽量少...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有哪些注意事项? 质押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相关事项标注下,有哪些注意事项是我们要注意的?下面的内容由我为您介绍一下质押合同生效时间的相关规定与签订方法,必要时会引用有关方面论述阐明注意事项,以及必要的合同有关时间事项的问题。 一、质押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两份合同合并诉讼可以吗 两份合同合并诉讼可以吗?1、《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本条是关于共同诉讼的规定。2、共同诉讼分为两种:一种是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的诉讼;另一种是普同诉讼,又称一般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
·合同级别管辖的规定什么意思? 合同级别管辖的规定什么意思?管辖是指人民法院系统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基层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重大的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另外,在审判实践中.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作第一审法院;经济纠纷的诉讼单位虽属地区、省辖市以下,但诉讼标的金额较大.案情比较复杂,中级人民法院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