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谁承担司法鉴定费用预交

在实际法律问题中,人们对民事诉讼中的司法鉴定费用规范的定位不清晰,对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者也缺乏一定的了解,从而不能正确地理解鉴定费用预交的性质,致使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下面主要对司法鉴定费用预交的承担路径进行了一定的分析。

谁承担司法鉴定费用预交


根据鉴定费用之证据调查费用、诉讼费用的法律性质可知,鉴定费用的收取和负担应遵循民事诉讼费用制度的原则性规定。一方面,鉴定人对法院负有公法协力义务,具体表现为鉴定人负有向受诉法院陈述鉴定意见的义务与出庭说明鉴定意见的义务,与此相应,鉴定人则有权请求受诉法院给付鉴定费与鉴定人出庭费这两种费用。另一方面,基于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法上之费用负担义务,两种费用均应由当事人预交和负担。具体而言,鉴定费用的支付路径是:由当事人预交给法院,待鉴定活动结束后由法院支付给鉴定人。

由于鉴定费用的诉讼费用性质,因此,鉴定费用应由当事人向法院预交,同时应遵循民事诉讼费用的相关规定,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而现行鉴定费用制度中谁主张、谁负担的鉴定费负担方式明显不合理。

其一,谁主张、谁负担的鉴定费负担方式不符合诉讼法理。就诉讼法理而言,败诉的当事人对诉讼活动的开始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责任,亦应对诉讼中用于裁判的费用具有相应的承担义务。鉴定费是鉴定人协助法院证据调查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是帮助法官解决专业性问题、弄清案件实情以保证公正裁判的必要费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鉴定费理应由败诉方承担。

其二,谁主张、谁负担的鉴定费负担方式也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鉴定的启动与鉴定意见的采纳最终乃是由法院审查决定,而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并没有实际的鉴定委托权、鉴定意见采用权,鉴定人及其鉴定意见也不对任一方当事人负责,如果一律要求主张鉴定的当事人承担该项程序费用,即与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不相契合。

其三,谁主张、谁负担的鉴定费负担方式会影响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积极性,进而影响法官对案件事实的了解程度。一方面它将阻却经济能力差的当事人的正当鉴定申请,另一方面,其不可避免地为另一方当事人因不信任、不信服鉴定意见而恣意主张鉴定提供了机会,从而引发重复鉴定、多头鉴定乃至虚假鉴定的现象。

其四,当鉴定乃是由法官依职权启动时,此种情况下,由于没有鉴定申请人,鉴定费的负担问题将无法可依,从而为法官滥用鉴定启动权及费用负担裁判权预留了空间。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

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费用预交的承担路径具有多种,因此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预交相关费用,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鉴定费用多收滥收的现象,减少法律事故的产生。但同时如若在实际费用预交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相关人员则可以向的在线绿水咨询,以更好地采取法律措施加以解决。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鉴定标准有多少级
    交通事故半月板损伤鉴定标准有多少级 伤残共分为十个等级,要等到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才能去做鉴定,伤残鉴定由具备鉴定资质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 1.鉴定是由法医根据受害者提供的病史资料(比如:病历和医院的摄片等)进行的专业判断,律师无法仅仅根据你的陈述进行鉴定 2.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


·一、交通事故伤好出院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伤好出院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吗? 是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 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当事人对...


·车主在购买车辆时,会被要求购买交强险,这是国家强制规定
    车主在购买车辆时,会被要求购买交强险,这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为了给车辆更多的保障,许多人同时还会购买商业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就会根据险种的不同对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进行赔偿。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如何理赔?一起通过以下文章作一个简单的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保险如何理赔? 交通事故中的损失先由交强险赔偿,超过交强险部分由商业险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芜湖他项权证管理办法里房屋注销所要提交的材料?
    芜湖他项权证管理办法里房屋注销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芜湖他项权证管理办法里房屋注销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他项权证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房屋他项权证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五、房屋他项权证办事程序: 1、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


·判拘役处罚金是什么地方交
    判拘役处罚金是什么地方交法院作出判决后,一般会开罚金的票据,当事人可持票据到法院指定的银行交纳。【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


·南阳征地补偿标准产权交换式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南阳征地补偿标准产权交换式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征地拆迁住房是社会发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现象,征地是政府为了支持建设国家的大型工程,而拆迁房子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征地拆迁后都会给土地的合法使用者和拆迁户居民归于相应数量的补偿,补偿金额的多少或方式则需要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决定。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南阳征地补偿标准产权交换式补偿是怎么规定的。一、南阳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


·交通事故对方重伤不结案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重伤不结案怎么办?如果交通事故受伤方迟迟不愿结案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结案,公安机关不结案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投诉。若是交通事故本身并不满足结案要求,后期可能会被法院通知参加开庭。一旦法院受理交通事故之后,通常会在三个月或者是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内结案。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酒后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酒后驾驶撞车的处罚需要看具体情况,要区分是饮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驶。撞车的损失,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赔偿事宜。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


·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有哪些内容
    交通事故在今天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不同的地方也有适合当地不同的解决办法。为了快速并且有效率的解决相应的事故问题,我们了解不同地区与之相关的措施和处理办法也是必不可少的,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的”相关知识,供您进行了解。 武汉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一、报警 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


·怎样预防汽车购销合同欺骗行为的发生?
    怎样预防汽车购销合同欺骗行为的发生? 一、在关于购车投诉中,合同文本投诉居汽车类榜首 记者走访发现,近年来新车销售中,合同问题上升为焦点。订车条文模糊、口头承诺不兑现等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在去年的投诉中,合同文本投诉甚至超过了质量和售后问题,位居投诉榜首,更占汽车类消费投诉的1/3。 而本报在近年来报道中屡次提及的“展厅装潢和厂家授权的4S店,并不能代表汽车经销商的实力,也不能代表汽车经销商的诚...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数量逐年攀升,一些严重的交通事故身子导致了儿童死亡。涉及死亡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比较高的,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年度的内容是符合实际的。死亡赔偿标准和当地的平均收入水平有关,对于儿童的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必须严格按照赔偿标准来。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赔偿标准的内容。 一、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处罚怎样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处罚怎样的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处罚怎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置或者在铁路线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车倾覆的障碍物,或者盗窃铁路线路上行车设施的零件、部件、铁路线路上的器材,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毁损、...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