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申请破产后可以不还债务吗? 私营企业申请破产后可以不还债务吗?私营企业申请破产后不可以不还债务,按实际情况,公司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后,由破产财产偿还相关的债务,清算后,公司就依法注销,不需要再承担任何偿还债务的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货款是第几?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货款是第几?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抵押的债权在抵押物上优先于其他债权,如果公司已破产,甲某本人的财产除有抵押的部分外只用来偿还个人债务,债权没有优先之说,都是平等的。 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企业职工的...
·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 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 一、受理破产清算的法院要清算多久? 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
·谁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谁可以提出破产申请很多公司破产的原因都是由于自身的经营不善,或是资产的不足不能支撑整个公司运转的,从而导致破产,而往往都是资金为首要原因,因此,公司在申请破产时,谁可以提出破产申请?下面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进行具体的了解。 一、谁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二、破...
·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针对公司出现的各种不同的状况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的任何决策都要依法办理,如果公司在资金周转不灵将面临倒闭的情况就需要进行债权债务清算,那么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法司法解释清算内容是什么 1、概念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
·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 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增多,合伙协议也是日益增加。那么这时候可能就会有人问合伙协议怎么终止呢?同时解除合伙协议,怎么清算相关财产呢?现在就由的我们为你解答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合伙协议的解除终止 合伙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伙的解散,即合伙企业解散导致合同终止。 根据《合伙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
·破产债权的的构成条件具体是什么 破产债权的的构成条件具体是什么我国破产法对破产原因界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经济状况。其内容包括:(1)债务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不能以财产、信用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提出清偿要求的债务;(3)债务人对全部或主要债务不能清偿处于持续状态;(4)不能清偿的债务不限于...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强制清算?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公司解散的原因概括起来有:1、基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股东请求判决公司解散。公司除因合并或者分立外,应当在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的清算义务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公司的董事、控股股东)逾期未能成立清...
·企业破产清算需要缴清认缴资本吗 企业破产清算需要缴清认缴资本吗?需要,股东需要补足认缴的出资额,这个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破产清算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2、根据《企业破产法解释(二)》第二十条:管理人代表债务人提起诉讼,主张出资人向债务人依法缴付为旅行的出资或者返还抽逃的出资本息,出资人以认缴出...
·合伙企业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是怎样进行的 合伙企业清算后剩余财产分配是怎样进行的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
·清算组成员应该如何组成 人民法院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清算组成员可以从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入选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选取。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清算组成员的,可以聘请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代理人从事相关清算事务,代理费用由聘请人自行负担。为保证强制清算的顺利进行,除由上述社会中介机构独立组成清算组以外,其他清算组成员的...
·破产企业劳动纠纷是否先仲裁后起诉?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仲裁前置虽然是劳动争议处理的一般性程序,但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企业破产法》对各类债权的清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时,劳动者提出劳动债权的给付请求,裁决机关已不能裁决破产企业限期支付相关债权,而是确认劳动者对该破产企业享有相应的劳动债权,而后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依法依序按比例清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这类案件可直接确定为 职工破产债权确认纠纷 。因此,该类纠纷因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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