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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劳动者存在过错时,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劳动者是否存在足以构成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过错,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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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法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就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最高人民法院严格坚持了劳动法理论当中的“双适格”理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


·原公司不给辞职,不辞而别跳槽到新公司造成原公司项目瘫痪,怎么赔偿?
    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原公司要求完成项目后再离职,而劳动者认为原公司做法错误,不辞而别跳槽到新公司。跳槽员工离职后对原公司项目瘫痪,他要赔偿原公司损失,包括: 1、公司招聘录用劳动者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劳动者提供培训而支付的费用,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3、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


·附补贴的公益劳动组织者与参与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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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劳动合同员工怎么辞职?
    公司录用员工后,为避免承担员工的法律责任,不签订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而员工找到条件更好的公司后辞职,但是因为双方没签劳动合同,担心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所以有些人便不知道怎么辞职。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即使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员工已经按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即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   其次,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员工按照以下方法辞职: ...


·隐蔽用工背景下劳动双方有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如何甄别?
    1、劳动力用工市场中,用工单位基于逃避税收或是减少用工成本等诸多因素的考虑,恶意规避劳动法强制义务之规定,通过以民事关系掩盖劳动关系或是以非标准劳动关系掩盖劳动关系等手段实施隐蔽用工。此情形下,法院如何甄别劳动关系建立的合意,成为处理此类案件的难点和焦点。 2、“隐蔽用工”是劳动力市场上一种非正常的用工方式。尽管《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设置了“双倍工资”的惩罚...


·不定时工作制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履行的,能否按照标准工时制认定权利与义务?
    1、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种类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特殊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是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从事工作的时间。它是工时制度的主要形式,也是计算其他种类工作时间的依据。我国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依据是1995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特殊工作时间与标准工作时间相对应,适用于特殊情形,并且工时和休息办法也不同于标...


·劳动者单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应否按照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退还住房补贴?
    “服务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协议中约定的劳动者应当为用人单位服务的期限。服务期协议涉及对劳动者自由择业权的限制,《劳动合同法》仅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但并未强制性规定其他情形不能与劳动者订立服务期协议。”工作人员认为,该案中,公司在正常劳动合同约定的待遇之外,另行给予劳动者住房补贴的特殊待遇以求留住他,而作为...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和承揽关系?
    1、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方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需要按照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负责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不直接参与承包方的日常工作。由此引出了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重要区分点—人身隶属性。 2、到工厂工作,服从单位领导和管理,单位给你们发放工资,和单位之间形成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这是劳动关系的本质所在;而承包关系双方没有领导关系,而是互相按照协议的约定履...


·未订立劳动合同或到期后未续订的,能否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1、在现实生活中,书面的劳动合同可以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契约关系,但在许多情况下,非书面的方式同样也能反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合同本质上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这种合意可以书面、口头、或默示的方式表达出来。当劳动者事实上以用人单位雇员身份从事劳动,并从用人单位获得劳动报酬,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实际上就已经和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只不过这种合意是以口头或默示的方式表示...


·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
    1、已达退休年bai龄但未依法享du有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zhi用人单位的用人关系dao是劳动关系。领取退休金人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正式离退休人员再受聘后与单位之间形成的关系是劳务关系。但用人单位继续聘用已达退休年龄人员,该人员未享有退休待遇,因此其仍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双方形成的用人关系应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规范完善劳动合同法
    劳动领域最基本最权威的两部法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只界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却没有定义什么是“劳动关系”。而在实践中,裁判机构在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又过分看重劳动合同的效力,只要有合同存在,就认定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不考虑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情况。   这种做法忽视了劳动关系从根本上是实践性关系,劳动合同法明确说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可见,劳动关系的建...


·约定服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要解除违约金怎样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王小姐与其所在公司签订的服务期协议合法有效,若要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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