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新《刑法》对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所谓国有资产,包括依法经由上述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国有资产。例如税务机关掌握着的纳税人依法上交国家的税款等等。国家对单位的财经分配,有一整套宏观管理制度,例如对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国有企业,凡实行承包经营者,国家均试行资金分账制度:将该企业掌握的资金分为国家资金和企业资金。其中,凡国家资金,不得用作企业职工集体福利基金或用作职工奖励奖金等。否则,即属违背国家对国有资产管理的不法行为,其中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者,更进一步地侵犯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数额较大者,即构成本罪。2、客观方面私分国有资产罪概念上文已有所讲,那么我国《刑法》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误将国有资产当作企业资金加以集体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情节严重者,可按有关渎职犯罪处理。任何人都是不得擅自处分国有资产的,而私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就属于一种擅自处分国有资产的行为。对于参与分割的公民来说,为了防止自己分割的行为触犯法律规定,在实际分割之前,可以要求组织分割活动的公民,出示证明对方有权组织分割活动行为的证据。



相关内容: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人犯罪量刑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二、格式和内容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


·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
    犯罪构成要件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一)犯罪构成的概念我国刑法学理论界一般认为,我国刑法中的犯罪构埂,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二)犯罪构成的特征1、犯罪构成是一系列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犯罪构成要件,是指成立或者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任何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许多要件,有的属于犯罪客观方面,有的属于犯罪主观方面,它们有机统一形成某种罪的犯罪构成。...


·逃避商检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管理秩序。本罪的对象必须是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的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对于不在这一范围内的商品的擅自销售、使用的行为,不构成本罪。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逃避国家对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情节严重的行为。具有违反国家进出口检验法的行为是本罪成立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没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新旧对比是什么?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的报案,立刻派人展开调查,在办案过程中,公安机关应该严格按照规范进行,不得非法传讯、羁押当事人。在这方面,国家有明确规定,并且,该规定还进行了修订。那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新旧对比体现在哪些方面?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新旧对比体现在哪些方面?为保证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公安部近日发布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


·盗窃犯拘留多长时间判刑
    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到判刑一般情况是四个月才能判刑。《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这是对一般刑事案件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内。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是一个月时间,在法院审判的时间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就会被立案侦查:(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第三十三条 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


·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2023
    一、被批捕后多长时间判刑从批捕定罪到判刑一般要经过半年左右时间,情况特殊的还会延长。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犯罪。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一审法院自受理公诉案件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宣判。批准逮捕是一道非常严格的程序,错误批准逮捕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一旦被检察院批捕,说明已经有一定的证据证明...


·三个罪名能缓刑吗
    三个罪名可不可以判处缓刑,主要看所犯罪名的处罚是否符合缓刑的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判处缓刑。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


·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生活中,要是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或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犯罪的话,则此时会构成教唆犯,按照我国的规定,就要实际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了。那到底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实...


·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
    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 一、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 如果在公共场所进行打人伤人行为,致使被害人受到一些轻微伤的情况下,是不用刑法来进行追究的,用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就可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


·抢劫罪基准刑是如何规定的?
    抢劫罪在我国古代就属于十恶之列,其量刑标准是比较严厉的,故而期发展史是比较长的,抢劫罪发展到今天,法制建设的已经较为完善。但尽管如此,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不知道抢劫罪基准刑是如何规定的情形,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抢劫罪量刑基准是如何确定的? (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一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 抢劫二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


·认定犯绑架罪判处几年?
    认定犯绑架罪判处几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绑架有其它加重情节时如何处罚?实践中有很多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绑架行为的同时又实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