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婚前债务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可以吗

婚前债务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可以吗一、婚前债务婚后用共同财产还可以吗如果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为:(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 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
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依照规定执行。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婚前个人债务谁来偿还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际接受财产或受益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那么如何掌握债务人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明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种类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等等。总之,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系,应当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关于婚前个人债务,婚后是否能用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实践中,婚前债务婚后用共同财产清偿的情况还是有的,要是夫妻之间协商一致的话,则还是允许用共同财产来清偿个人债务的,但要是按照法律的规定,个人财产只能由个人进行清偿。



相关内容: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算,分居后如何计算夫妻债务
    夫妻在分居期间也是要进行正常的生活的,因此也就有可能会产生债务,而此时的债务往往是一方所负的,那么日后要是离婚的话,这个分居后债务怎么算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后债务怎么算 1、分居不是离婚。 离婚以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或法院签发的准予离婚的裁判书为凭证,故无论因为什么而分居,也不管分居达到多长时间,只要双方未办理离婚手续,婚姻关系就依法存在。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


·公司债券持有人风险有哪些?
    公司债券持有人风险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的特征(风险性) 1、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 首先,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 2、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


·借贷合同有偿无偿是否有限制
    借贷合同有偿无偿是否有限制?没有限制,借贷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一般没有约定利息的就视为无偿合同,如果有约定利息就是有偿合同,具体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另外,根据我国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只要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借贷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36%的就属于高利贷。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


·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的关系是什么
    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的关系是什么?资产也就是资金占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就是资金来源,从这个角度说,资产必定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所有的占用必定有来源作为支持。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构成。所有者权益与债权人权益比较,一般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1、所...


·欠钱的人总不还怎么办?
    欠钱的人总不还怎么办?欠钱的人总不还进行起诉。书写起诉状,准备好证据递交给法院进行起诉。之后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


·什么是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什么是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不得与债券持有人存在利益冲突。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应当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受托管理人由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或者其他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的机...


·如果有汇款记录借条生效吗?
    有汇款记录借条生效吗?有汇款记录,是可以证明借条的效力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一、公司债券和国债都有哪些区别 区别就是发行主体不一样,同时信用有高低之分,当然国债信用最高,不过很多企业债有银行和公司担保,所以也不必担心风险。虽然从字面上看企业债信用比国债低但其利率不一定比国债高,有些企业债,例如可转债,年利率只有0.8%,跟活期存款利率差不多。 企业债是成交价已经包含利息,付息日后企业债价格要除权,利息直接在本人帐户里。 国债是净价交易全价交收,成...


·民间借贷利息最高只能是多少合法
    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超过36%无效。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


·洛阳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洛阳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一、洛阳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 (一)代理债权债务案件的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 2、争议标的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每件收费基本代理费1000-8000元;涉及10万元以上财产关系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费外,另按争议标的大小、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上——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4-6% 50万元以上——10...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一、哪些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效借贷行为不具备借贷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不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毒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别人欠我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
    别人欠我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如果是借给别人钱,那当然是打借条了。首先,借条和欠条是不同的,他们所代表的法律意义和效果是有很大差距的。 欠条不仅可以当事人之前欠钱,也可以用于欠物,他们背后的基础合同关系是多种多样的。所以基于双方是借贷的关系,打借条要优先于打欠条。因为借条的证明力最大,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成立、借款事实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只要原告向法院提供了借条,原告的举证责任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