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司法解释的概念以及如何认定 近两年,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案件越来越多,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有很多种,其中投放危险物的案件不在少数,这些投放危险物的案件不管是故意还是无意都会对人身及动植物造成危害,重者会危及生命。下面就给您介绍一下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司法解释的概念以及如何认定。 一、 概念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二、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
·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警察何时抓人 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警察何时抓人?犯罪嫌疑人持刀伤人之后警察抓人的时间是没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实施故意伤害的这种行为的时候,警察就在现场,那在解救下人质之后警察就会马上抓捕犯罪嫌疑人。如果受害者是在案发后到公安机关报案的,那公安机关也得先立案审查,最起码有了对方持刀伤人的证据之后才可以抓捕犯罪嫌疑人,警察也没有权力随随便便抓人的,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
·玩忽职守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在玩忽职守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消极地不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而在重大责任事故犯罪中,行为人表现为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实施了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行为。(3)犯罪主体不同。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
·缓刑执行完毕是代表刑罚执行完毕了吗 缓刑执行完毕是代表刑罚执行完毕了吗?缓刑考验期满应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撤销缓刑,依法判决。《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
·走私贩毒多少克判死刑? 走私贩毒多少克判死刑? 一、走私贩毒多少克判死刑? 我国《刑法》当中并没有将贩卖毒品的行为规定为单一的罪名,而是规定在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这个选择性罪名当中的。当犯罪分子实施了贩卖毒品的行为时,就可以分解拆开使用。而对贩卖毒品犯罪的量刑也是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当中分解出来的。下面,我们具体看看贩毒判刑的具体内容。可以判死刑的量因毒品种类不同而异,达到以下量的可以判死刑(注意:...
·刑事诉讼抗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抗诉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抗诉期限是收到判决书之后的五天之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
·在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刑法第几条? 有些不法商家的非法经营活动已经严重的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市场秩序,其实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公司在运营的时候相关的准则都要落实在证件的登记上,这些非法运营就是没有经过国家政府批准的,非法经营只能够让当事人获得暂时的利益,到最终是要付出惨重的法律代价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内容就是在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刑法第几条? 一、在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刑法第几条? 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
·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标准 我们有时会在媒体报道上看见,某某地方刚刚又捣毁了一个传销窝点,或者某学生身陷传销被顺利解救这样的新闻,而这几年其实在我们国家执法部门的大力打击下,传销犯罪已经逐渐的在减少了,那么对于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标准年有什么新规定吗,我们来了解一下。一、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标准二0一0年五月七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一、构成敲诈勒索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
·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若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辩护的话,那么此时受托律师的身份就是刑事辩护人,这与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是不同的。当然,在能够享受的权利方面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辩护人的权利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刑诉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
·监视居住会被判缓刑吗? 监视居住会被判缓刑吗监视居住与最终刑罚是否缓刑并无直接必然联系,也没有因果关系,所以两者无比较的客观条件。所以,即使之前有被监视居住,在开庭审判的时候,能不能判处缓刑,这还是需要根据案情决定,而并不是必然的。二、监视居住会被撤销吗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解除或者撤销监...
·刑诉法起诉起诉是那条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是主要的诉讼法之一,其中对管辖、起诉、回避、立案及侦察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按照程序,公安机关抓到犯罪嫌疑人后,确定犯罪事实清楚的,就应当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发起公诉。那么,刑诉法起诉起诉是那条规定?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刑诉法起诉起诉是那条规定? 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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