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重庆去哪里起诉离婚 现代社会中,离婚已经成为不稀有的事情,很多家庭因为各种各样的情况面临这种严峻的问题,为了调节双方矛盾深化,法律对于离婚有严格要求。那么有人在重庆去哪里起诉离婚呢?答案已经罗列在下方,还请您仔细阅读。 一、重庆去哪里起诉离婚?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
·结婚了不到三年离婚能分财产吗? 结婚了不到三年离婚能分财产吗?结婚了不到三年离婚能分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
·夫妻分居协议书该怎么写 夫妻在感情不和的情况下,可以先分开一段时间双方冷静一下,这样也能想清楚之后的路该怎么走,婚姻关系是否还有必要继续下去。而在分居的时候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最好是签订协议,那这个夫妻分居协议该怎么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夫妻分居协议? 所谓分居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就终止夫妻同居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二、写夫妻分居协议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规...
·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在对离婚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法官往往会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来进行审理,而除此之外,具体作出判决的时候肯定是会依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作出判决。那而这个过程中就会涉及到举证期限的问题,那一般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是多久 1、法院传唤双方当事人的灵活性 简易程序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在基本法律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尽量体现简洁...
·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一、夫妻财产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夫妻财产协议约定书不是必需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只是为了消除双方顾虑,明确双方扶养家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意思真实、一致、自愿,那么就具有法律效力。 二、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
·通过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肯定孩子的抚养费,也是双方必须要考虑的一个问题。不管当初在离婚协议书当中约定好了孩子的抚养费或者是由法院判决了孩子的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但是在以后的生活当中,什么事情都是不可预知的,如果本人发生了什么变故,可能当事人考虑的一个问题也包括,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否有规定? 一、诉讼减少抚养费法条是否有规定? 目前来说,法律只规定了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的情况,并未对要求减少孩子抚...
·国家赔偿标准2023的标准是多少 一、国家赔偿标准的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
·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呢? 当我们的行为有损于他人的权益时,就需要依法进行赔偿,就算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也不例外。他们必须按照《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偿,就如对公民的财产利益受损部分进行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法与财产权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国家赔偿法》 1、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构成重婚罪吗? 一、夫妻一方婚外情构成重婚罪吗? 有婚外情不一定是重婚,如果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重婚犯罪。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的认定标准: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
·离婚后没有探视权吗? 离婚后没有探视权吗?有什么规定? 世界上很多国家民法中都有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探视子女,若危及子女身心健康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可以终止探视权。” 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
·新婚姻法婚前彩礼包括哪些方面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彩礼规定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以下几种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4、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少分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过错方少分吗?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