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股款转化为借条可以吗? 退股协议是股东收回投资时将股权转让而签订的协议,而借款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资金的行为,如果公司不能够及时偿还股东的退股款,那么可以将退股协议变成借款是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走刑事案件欠的钱怎么办?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立案范围,因此即使通过刑事案件可能也无法立案;但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履行义务,则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对方还有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进行高消费等。二、...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怎么认定夫妻虽为婚姻共同体的共同主人,他们的生活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某些方面甚至密不可分,但是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和责任,法律上确立了个人债务的制度,其范围主要应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夫妻双...
·存单质押贷款应该如何登记 (一)提交申请资料。1、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申请表;2、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二)办理流程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时必须符合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三)贷款发放贷款到期后,可用现金或在银行的存款偿还贷款本息。《个人贷款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
·挂牌股权质押贷款期限 挂牌股权质押贷款期限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股权质押已经相当普遍。但是作为挂牌股权质押,其存在特殊性,并且也不完全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那么针对新三板挂牌股权质押贷款期限这一问题,应该如何进行实务操作?为您解答。 一、新三板挂牌股权质押操作流程 (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二)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
·网上贷款被骗报警有用吗? 网上贷款被骗报警有用。网上贷款被骗一定要选择报警处理。无论数额多少,怎么被骗的,均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都可以立治安案件或者刑事案件侦查。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间借款纠纷本身所具有的特点,导致许多民间借贷案件因时效问题发生争议。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出借人来说很重要。出借人一定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解决纠纷,但是诉讼时效的计算也有例外,出借人应当知道哪些情形没过诉讼时效,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底。 一、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制度为2年。特殊的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长期诉讼时效为...
·公司给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可以吗? 公司给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可以吗?可以,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但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事项的表决,且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才行。《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限额规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哪些人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二、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注意考察以下几点:1、行为人是否违反国家...
·无意捡到的借条能要吗? 无意捡到的借条能要吗?1、无意捡到的借条是不能要的,这是由于若是利用他人的借条讨债,获得不当得利后有被起诉的风险。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2、被别人捡到不...
·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 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一、父母的债务子女有责任承担吗1、如果成年子女和父母一同生活,则父母欠下的债用家庭共同财产归还;2、如果父母死亡,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则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3、如果父母死亡子女又没有继承财产,则子女没有还款义务。二、人死了,债还在吗债的消灭只有五种情况,即债的履行、提存、抵销、免除和混同。因此,即使债务人死亡或者债权人死亡,债依旧存在,由其继承人继承。债的履...
·债权债务转让抵税 债权债务转让抵税 一、债权债务转让抵税 民法法系国家均对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作了相应的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拥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债权转让中所产生的抵销情形并末对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必须是同一类作出要求,因而这是一种含意抵销。 债权转让的抵销制度中所规定的“债务人对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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