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一、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订立居间合同应当注意以下的问题:
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
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合同中应当订明违约责任条款。居间人不尽职守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委托人的损失。居间人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机会负有保密的义务。
4、居间合同的主体具有特殊性。法律和法规应当对居间人的资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间人具有相应的知识、能力和从业条件,并规定国家机关、领导干部等有特殊职权的人不得作为居间人从事居间交易。
二、居间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合同要符合以下情形,才能生效:
1、形式要件
①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②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三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
2、实质要件
行为人在缔约时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订立;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3、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表意人即意思表示的行为人的表示行为应当真实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当事人的内在意志和外在意思一致即为真实
4、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此要件是针对合同的目的和合同的内容而言的。合同的目的是当事人缔结合同所欲达到的一种效果。合同的内容是指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纵使合同的生效的其他要件都具备,但因合同的目的或内容违反了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使合同归于无效。虽然我国的合同法奉行合同自由原则,即当事人可自由协商确定合同的内容,但是当事人的自由不能超出法律的限制。
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而居间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因此,居间合同也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在订立居间合同时,虽然我国奉行合同自由的原则,但也不要违反了法律或者公共利益,否则居间合同是无法生效的。
居间合同怎么生效呢?上述的内容虽然是合同的生效条件,但是居间合同也是合同,它要生效也必须满足以上的条件。只有满足了上述的四个条件才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当然除了上述的条件以外,还应当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会对社会的秩序产生混乱。



相关内容: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遇价格调整时,如何处理?
    价格是决定价金的重要因素,我国实行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分为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政府指导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指导经营者定价的价格。政府定价,是指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制定的价格。合同交易中,价格通常按照市场调...


·合同与侵权责任区分规定是什么?
    合同与侵权责任区分规定是什么?合同方面的归就那个则原则是无过错责任,而侵权行为一般是采用过错责任,仅产品、危险、环境污染、相邻关系等责任为无过错责任。因此,当事人以违约责任为诉讼理由的,无需举证对方有过错;以侵权责任为诉讼理由的,则需证明对方有过错。另外,侵权行为的构成必须以存在损害后果为必要,其所引起的侵权责任也以损害为构成要件,而违约行为和违约责任,与此不同,违约责任除赔偿损失以损害为构成要件...


·租客不按合同毁约怎么办
    租客不按合同毁约怎么办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 拒绝履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什么特征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什么特征1. 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 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3. 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4. 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怎么写合同?
    离婚了孩子抚养权怎么写合同? 一、离婚了孩子抚养权怎么写合同? 协议人:某某,女 ,××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 男,××年×月×日出生,住××市×××路×××号。 协议人某某、某某双方于××年×月×日在××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因双方性格严重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决定协议离婚。 现双方就协议离婚一事达成如下条款: (一)...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方式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方式 一、出口贸易 在我国出口贸易中,多数按CIF条件成交,并按信用证支付方式收款,履行这种出口合同,涉及面广,工作环节多,手续繁杂,且影响履行的因素很多,为了提高履行约率,各外贸公司必须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力求把各项工作做到粗确细致,尽量避免出现脱节情况,做到环环扣紧,井然有序。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一般包括备货、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关、报验、保险、装船、制...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一、什么是店面转让合同 门面转让合同指甲乙两方在门面转让时签订的门面归属权的协议。一般这份合同会划分好双方权责问题。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使用。办理门面交接手续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现场验收,按《转让财物交接清单》点验、接收有关...


·盖假章合同诉讼期是多久
    盖假章合同诉讼期是多久?1、一般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合同诉讼有效期为三年,几类特殊的争议,如租赁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争议,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丢失或损毁的争议的合同诉讼有效期为一年。2、由于合同的复杂性、地域性,因此,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其他法律规定了特别时效的,依照其规定,如海商法规定的货运赔偿请求权的时效为一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的形式什么 一、抵押合同该怎么写 抵押合同要怎么写,应当包哪些内容怎么写和采用什么样的形式,如下: 1、抵押合同的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抵押财产的具体状况; (4)抵押财产的价值; (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6)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方式; (9)抵押合同订立的时...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条文规定是指什么?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条文规定是指什么?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条文规定是指由于在一定的条件下,不能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的情形,一般情况为合同一方当时人的公司面临破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在合同不能履行情况下,不为履行的一方便担负起通知的义务,及时告知对方合同不能履行的事实和原因,甚至在合同中也约定了这样的通知义务。1、自始履行不能的有效合同,不能是否可归责于债务的事由,债务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免除债务人...


·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那么究竟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终止合同后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权利义...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居间合同是合同的一种,但是您对于居间合同还不是很了解,尤其是在居间合同的订立上是您不熟悉但是需要掌握了解的部分,所以在居间合同的订立方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一般的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具体的内容步骤是如何的。 居间合同订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要约: 要约指一方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受要约人。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