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存在? 一、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由此可见,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包括《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款内容,如果合同终止了,合同条款也相应的失去其效力,但是如果该合同尚未结算清理完毕,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清理条款仍然有效。
二、结算是经济活动中的货币给付行为,结算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1、银行汇票结算。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2、商业汇票结算。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者付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3、银行本票结算。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4、支票结算。支票是银行的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或委托开户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
5、汇兑。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6、委托收款。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结算方式,合同终止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结算。
清理指对债权债务进行清点、估价和处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进行清理的主体--比如某会计师事务所、某财产评估机构,清理的范围--比如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还是库存产成品,以及清理的方法--比如按照政府定价还是市场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理。
以上内容就是关于“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的详解。同时,我们还可以了解结算的相关方式。由此可见,合同解除以后合同上所附有的所有条款并没有随之失效,所以我们在合同解除时应该对其特别注意。若您想更详细地了解关于合同解除后哪些条款还有效力的内容,欢迎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



相关内容:

·出租方涉及缴纳哪些税款
    出租方涉及缴纳哪些税款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21%综合缴纳税款。承租人应当缴纳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费:100元/件,按双方约定缴纳。二、出租方通过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租金,是否合法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为连带保证责任。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


·朋友借六七千不还又没有借条怎么办
    朋友借六七千不还又没有借条怎么办?没有借条是可以起诉的,法院受理起诉的条件并不是必须要有借条,只要发生了民事纠纷,不能协商解决的时候就可以起诉。以下是除了借条之外可以起诉一方当事人可以搜集的证据:1、借过钱的证据 : 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证;如果是现金方式支付的,要打印从银行取现金的凭条或可以在场证明的人等。2、主张债权的证据: 收集曾向借款人要过钱的证据,可以是对方...


·因疫情未能及时还款进入征信吗
    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会影响征信记录。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为此,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且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可及时向相应的金融机构申请,避免影响征信记录。法律依据: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


·欠账有借条人死了谁还帐?
    欠账有借条人死了谁还帐?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债权人想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然后分别向债务人配偶、债务人的继承人请求清偿债务,最后看有没有债务担保人。1、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清偿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债务人的配偶能够证明夫妻两人明确约定这笔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者夫妻之间约定了婚姻关...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物权法是一个很重要也很有意思的一部法律。物权法中规定了担保合同的内容。那么关于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担保合同是主要的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要的合同无效了,那么从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一、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规定内容 1、《物权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


·客人欠钱不还也不接电话怎么办
    客人欠钱不还也不接电话怎么办到人民法院直接起诉,法院会采取措施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以查明被执行人是否有隐瞒的财产情况,实在没有钱的,需要中止执行。二、欠债还不起怎么办(一)、欠债人无力偿还:1、与欠债人协商,取得对方详细情况,可以适当延期或者减免债务,债权人也向尽早拿到欠款。2、利用法律程序争取多点还款期间,如果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欠债人或许可能采取拖的方式,如果上法院起诉,对欠债人来说一...


·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
    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一、夫妻离婚后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在双方离婚时,涉及的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任何第三方的债务,都不应该出现在双方离婚的争议中。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


·提供法律援助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提供法律援助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援助也应该能够算作司法建设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在法律援助方面的工作也是通过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些已经发生的实际案例,逐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援助体系。法律援助既不允许被滥用又要真真切切的帮助到那些有需要司法救济的当事人,因为特殊原因需要申请法律援助的当事人首先应该了解一下,提供法律援助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提供法律援助的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
    是担保人写的借条有用吗?是担保人写的借条不一定有用,若是担保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那么该借条一般就是有效的。《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第一百六十...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
    股东在外面欠债能执行公司吗?股东对外的个人债务,公司不承担责任,但股东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人的,该股东在公司的股份会被拍卖。其他股东维护自身权益依据公司章程,例如章程约定股东因为资不抵债,公司其他股东可以按比例购买该股东股份,或者该股东退出该公司等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股份被拍卖其他股东也享有优先认购权。二、公司欠债股东要代还吗?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
    离婚协议上的债权债务一般是怎样确定的? 离婚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______...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