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不可撤销居间合同需要遵循哪些要求

不可撤销居间合同需要遵循哪些要求一、不可撤销居间合同需要遵循哪些要求
1、严格保密。合同的内容不得透露给第三方,若有违约造成的损失,按现行法律,追究违约方相应的赔偿。
2、诚信合作。在法律上不得有欺骗行为及泄漏有关客户交易咨询的行为,无论是直接或间接地甲方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客户和相关咨询透漏给任何第三者,包括客户的名字、地址、电话、传真、电邮号码等信息。
3、所有交易产生的价格、收入、报酬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4、协议客户范围只限于合作成功的客户。
5、协议不得随意变动或修改,如有重新商讨的事项要以补充协议签字确认。
6、任何传真及正本文件,电邮通知都可视为约束及执行协议的有效文件。
7、协议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方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二、不可撤销居间合同保证条款是什么
1、甲方有实力进行本合同的交易,并已采取必要的公司行为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甲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内支付佣金,每超期一天按5‰支付滞纳金。
三、不可撤销居间合同争议怎么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受益人选择法院诉讼。 第七条:补充条款
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形成的补充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不可撤销居间合同有什么其他条款
1、协议签约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生效(本合同电签有效)。
3、购销合同生效合同自动生效。
4、合同由买方签字盖章、封死后分别发给每位受益人。
居间合同也叫中介合同,根据《民法典》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不可撤销居间合同需要遵循哪些要求的答案。不可撤销居间合同需要严格保密、诚信合作、不可随意变动或修改、合同提前解除或延期必须经共同签署同意始为有效、缺一方签字盖章视为无效。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



相关内容:

·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是指什么?
    保险合同期限届满或履行完毕是指什么? 一、什么是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的范围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为保险给付,或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时向投保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保险合同一般包括投保单和保险单,二者构成要约和承诺,附加包含一般约定的保险条款共同构成。有时候保险单会用其简化方式“保险凭证”替换。在特殊情形下,比如无标准化条款时,保险合同可以是当事双方签订的书面协...


·解除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解除买卖合同管辖法院怎么确定(一)首先要明确买卖合同双方是否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若有选择管辖的书面协议,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34条、《民诉意见》第24条的规定,则以该协议确定管辖法院。(二)若买卖合同双方没有选择管辖的协议,或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1、若合同双方没有关于合同履行地或交货地的明确约定,则根据《购销合同履行地规定...


·合同管理措施有哪些
    合同管理措施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往往是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的。一个重要合同的签订,有时会决定着企业的经营成败。所以,合同的管理至关重要。如今建筑业发展迅速,对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的内容有哪些,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什么是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Contract Management),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


·网签合同是否具有备案效力?
    网签合同是否具有备案效力?网签合同不具有备案效力,在网签时,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后,才能登录交易平台填写信息表,且需填写标的房产的具体情况,并写明交易价款、支付时限等内容,然后才能进行网签。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二、网签购房合同基本流程有哪些1、第...


·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一、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1、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需要对上述事实及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进行举证。 2、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或者用人单位满足特定法定裁员条件...


·一,条例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一,条例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


·店铺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店铺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店铺转让合同是依法签订的关于店铺转让事项的合同文件,店铺转让合同具体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双方应注意的事项。那么签订店铺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为了让您能够更加清楚的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作了相应的整理。 签订门面转让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调查商铺的档案 承租之前,应当赴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几个重大的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


·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时应该怎么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第59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造成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二、合同无效处理的详细介绍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


·一、没有签订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一、没有签订合同辞职可以随时走吗?没有签订合同辞职不可以随时走,如果工作后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在书面提出离职申请后,就可以立即离开公司,除非还需要工作的单位支付工资、押金,需要辞职的人还可以主张工作的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从第二个月起支付的双倍工资等;如果需要辞职的人跟工作的单位协商不成的话,需要辞职的人可法律机构以申请劳动仲裁。二、辞职的程序需要辞职的人在提交书面辞职信后,需要给领导签...


·承揽合同签订流程
    承揽合同签订流程要注意什么 平常我们做生意时,有一些人需要签订承揽合同,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工作成果,因此这种合同的签订是具有承诺性的,所以签订承揽合同时合同双方都要小心谨慎,那么承揽合同签订流程要注意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承揽合同签订流程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承揽合同签订流程要注意的事项】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


·承揽合同承揽人未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吗
    承揽合同承揽人未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吗 一、什么是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并交付成果的一方称承揽人,接受承揽人的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称作定作物。承揽活动是人们生产、生活不可缺少的民事活动,诸如加工、定作、修理、印刷等,均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故承揽合同是现实社会生活中广泛存在的合同类...


·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
    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 一、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吗? 买卖合同结算后诉讼时效就终止了,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时,即为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