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
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也属于索赔范畴。 工程变更所增加的费用都应索赔
索赔是经济行为,而变更是技术行为,当然变更就会造成工程量的增减,进而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有增也有减。
工程变更是前提,索赔是结果。但工程变更不一定有产生索赔 索赔分工程索赔和商务索赔,工程变更不一定都产生索赔,索赔也不一定因为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在fidic条款中,这个区别是很明显的。
工程变更一般就是指设计变更,在fidic条款中工程变更还包括工程师变更,也即监理也有一定的变更权。总之,属于甲方方面的工程性状的变更,都可以称为工程变更。工程性状既然变更了,相关的施工费用自然也随之变更,施工单位据此提出相关的费用要求,这个应该是工程的正常价款结算,不能算索赔`
工程索赔的性质是由于甲方或其他原因,造成了施工单位的损失。出于合同责任以及道义的要求,施工方向甲方提出相关损失补偿,这个才是索赔。
比如:某楼,施工单位已经部分完成了某层模板工程,甲方发来设计变更,要求将无梁板改成有梁板。则无梁板变成有梁板的增加工程费用,就是正常的工程价款结算,属于工程变更范畴。但是,已经完成的模板工程需要拆除改造,这个在工程施工费用是没有的,这块儿就是施工单位的损失。施工单位向甲方提出了相关费用要求,这个,才是工程索赔。
索赔一个很大的特征是,索赔费用基本不含在工程施工费用中,同时索赔基本都是发生在事后,很少有事前索赔的说法。简单理解的话,就是由于甲方在工程行为中,给施工单位造成了超越了工程施工费用外的费用损失,甲方负有费用补偿的合同义务。前提当然是施工单位提出相关的费用要求,即:工程索赔
显然,给施工单位造成损失,和增加施工单位工作量,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有时两者是交织在一起。但这正是我们这些造价人员必须区分清楚,并最终予以价款结算的事情。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体现在各个方面。工程变更是前提,索赔是结果。二者有联系也有区别,弄清二者区别可以帮助您更好的处理合同中遇到的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如果您还有什么关于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问题可以来咨询的律师们。



相关内容:

·辞职后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
    辞职后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二、老板一直找借口拖欠工资,可以报警吗通...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有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一、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为某某。试用期为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起至 年某某月某某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银行员工非法集资处理办法是什么
    银行是每天涉及到大量资金的一个场所,在正常情况下,人们把钱存到银行,既方便了自己,另一方面又为我国的经济运转体制带来了一定的灵活性和多方面的选择性。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银行的员工将银行的资金用来非法集资的话,那么已经严重违法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银行员工非法集资处理办法是什么? 一、银行员工非法集资处理办法是什么? 1、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


·金融公司老板不发工资跑了怎么办?
    金融公司老板不发工资跑了怎么办? 一、金融公司老板不发工资跑了怎么办? 1、到单位所在村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予以投诉,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地市的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予以投诉。 2、在劳动局安排相关人员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根据劳动仲裁情况,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前提是:该企业败诉,15内未进行上述) 特别提醒:投诉须提供你的相关证明,如:工资条、工卡、...


·清洁工工作时出现意外算是工伤吗?
    清洁工工作时出现意外算是工伤吗? 如果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伤害的,按工伤进行处理,用人单位应当承应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单位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认定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备案的证明; 3.劳动合同书,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5.受伤害职工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 6.属于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一般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
    一般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我国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非常高,在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验上,有着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原因是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再到投入使用后的安全问题,同时对工程质量标准,有着不同的划分来保证工程质量合格,那一般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标准主要有国家标准哪些分类? 1、根据标准的约束性划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1)、强制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


·加班工资申请范文是怎么样的?
    加班工资申请范文是怎么样的?尊敬的领导:上月7、8、9月份由于部门人员编制不到位,人员紧张,多数员工本休日加班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员工加班加点、不说不讲,始终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确保了整个度假村的安全。由于本部不存在说淡旺季,且"十一"黄金周将近,部门实在无法进行大量的调休。经研究,请示度假村领导,给予本休日加班加点的员工发放加班费。妥否,请批示。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二、...


·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劳动关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所以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以后,员工就需要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有事需要休息的话,肯定是需要请假并且批准以后才可以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一、无故长期不上班劳动关系会解除吗? 会的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地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跟别人介绍工程有责任吗
    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如果只是单纯的当中间人介绍别人做工程,则自己是没有责任的。其二、如果自己给别人介绍工程,并且成为担保人的,则有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收缴当事...


·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限是多久?
    从事比较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时常发生安全事故,如果造成的受伤程度不是很大就没有关系,但是出现的安全事故造成了人员的严重伤亡就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打击,工伤认定之后的赔偿金一定程度上乐意弥补损失,那工伤认定申请法定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申请时限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