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了解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意义何在?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分为出口合同的履行和进口合同的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因其具有跨国性而比国内贸易合同的履行复杂得多,其中包括费用的支付,运输问题,保险问题,海关检验以及索赔的事项等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立信用证

(一)申请开证

(二)信用证的传递和修改

1、信用证的传递。

2、修改信用证。

二、安排运输和保险

(一)安排运输

按FOB贸易术语成交的进口合同,货物采用海洋运输,应由进口方负责租船或订舱工作。租船订舱事宜可委托进出口贸易运输公司办理,也可直接向远洋运输公司或其它运输机构办理。

在办妥租船订舱手续后,应按规定的期限将船名、船期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备货装船。派船通知中一般包括船名、船籍、船舶吃水深度、装载重量、到达港口、预计到达日期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这些信息对于出口方及时做好交付准备是很有帮助的。

(二)保险

按FOB术语签订的进口合同,货物运输保险是由进口方办理的。从事进口业务的企业,通过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订“海运进口货物运输预约保险合同”的方式,办理“预约保险”的手续。

三、审单和付汇

在进口业务中,如采用托收或汇付方式,由进口公司负责对货物单据进行全面审核;如采用信用证的支付方式,则由开证银行和进口公司共同对货物单据进行审核。通常由开证银行对单据进行初审,进口公司进行复审。在单据符合信用证及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开证银行履行付款责任。

开证银行或进口公司审核国外单据,如发现单、证不符或单单不符,应由开证银行立即向国外银行提出,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的处理。一般来说,处理“不符点”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拒绝接受单据并拒付全部货款。

2、部分付款,部分拒付。

3、货到经检验后付款。

4、国外议付行书面担保后付款。

5、更正单据后付款。

6、放弃该不符点,进口方按单证相符对外付款。

四、报关、验收和提交货物

(一)报关

进口报关是指进口人按国家海关法令规定,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验收的行为,也称进口通关。

1、报关的程序。

2、报关的期限。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3、预申报的应用。

(二)报验

报验的时间一般在海关放行提货前后。

报验的地点。进口报验地点一般应为检验地点。

——凡属于法定检验范围的商品、货物卸离运输工具时已发现残损或有异状的商品、大宗散装、易腐烂变质商品及合同规定在卸货地(港)检验的商品,应在卸货口岸申请检验。

——属于机械、仪器、成套设备以及金属材料类商品,一般可在使用地点结合安装使用进行检验。采用集装箱运输情况下,要求在拆箱地点进行检验。

对列入《种类表》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到货后,进口公司或代理托运部门应凭“进口货物通知书”或其它有关证件,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商检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经商检机构审核、登记后,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登记”印章,交申请人凭此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据以审核放行。

办理进口商品登记后,收货单位应尽快向商检机构正式办理进口商品报验手续。申请报验时应按规定缴纳检验费。

(三)办理拨交货物

五、进口索赔

进口索赔一般是指货物自出口方交到进口方的过程中,由于人为、天灾或其它种种原因,使进口方收到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货物有其它损害,进口方依责任归属,向有关方面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的损失。

(一)索赔对象

1、卖方。

(1)货物的品质、规格等不符合合同规定。

(2)交货数量不足,重量短少。

(3)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4)包装不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造成货物残损。

(5)凭样成交的商品,所交商品与成交样品不符。

(6)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交货或不交货等。

2、承运人。

(1)因短卸、误卸造成货物短少。

(2)托运货物在运输途中遗失。

(3)托运货物由于承运人配载不当、积载不良或装卸作业粗疏造成货物损毁。

(4)船舶不具适航条件,设备不良造成所装货物损毁等。

发生上述情况时,进口方应毫不迟延地将损害事实用书面通知承运人,让承运人了解货物灭失或残损、短缺的实际状况,以便确定其赔偿责任。

3、保险公司。货运途中发生保险范围内的风险导致的损失。

(二)进口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1、准确判定货损原因和索赔对象。

2、注意收集与保留旁证材料。

3、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制备索赔清单,随附商检局签发的检验证书、装箱单、提单副本。

——对不同的索赔对象,还要另附有关证件。

4、合理计算索赔金额。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索赔金额,应与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相等,所以具体金额除受损商品的价款和利润外,还应包括其它有关费用,如商品检验费、装卸费、银行手续费、仓租费、利息等。

5、严格把握索赔期限。进口索赔要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提出,过期无效。

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期限为:被保险货物在卸货港(地)全部卸离海轮(车辆、飞机)起算,最多不超过两年。

向承运人索赔期限为:货物到达目的地(港)交货后一年之内为有效。

向出口方提出索赔的期限,分法定索赔期限与约定索赔期限两种。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希望阅读后对您有帮助。了解更多的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的知识才能在工作中更好的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为自己公司谋取更大的福利。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联系网站的律师,为你解惑。


相关内容:

·质押合同如何解除
    质押合同如何解除现在人们在借贷的时候,都会选择将自己的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质押合同也由此产生。当签署人到期无法归还规定财务时,另一方可根据质押合同强制变卖其资产,也由此引发了许多问题。那么质押合同如何解除,今天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 一、股权质押到期后怎么办,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 1、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


·诈骗合同刚签毁约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诈骗合同刚签毁约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一、诈骗合同刚签毁约还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欺诈签订的合同是属于无效的,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是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小孩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小孩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小孩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是10周岁以下的小孩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10周岁以上的小孩,他订立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合同,如果家长追认是有效的。但纯获利益的合同不在此限。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年...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对于赠与合同来讲,虽然其是属于单务、无偿、诺成合同,但实践中,也是要求合同先生效,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才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那么究竟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赠与合同的生效要满足什么要件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无偿的给予受赠人而订立的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


·第四十五条附条件的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九条: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附条件的合同虽然要在所附条件出现时生效或者失效,但是对于当事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销售代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被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将销售代理甲方_________产品的相关的事宜,订立了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的区域为:_________地区。 2、代理区域的扩大或缩小的条件及方法: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无效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 《民法典》有关民事行为(含合同无效行为)的规定 1、民事法律行为包含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


·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解除合同作为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50元至100元。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按件收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关于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的诉讼费收取不一的问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及其相关规定,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一、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


·种植胡萝卜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种植胡萝卜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我们都知道农民可以申请自己的宅基地,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一员,我们还具有向组织申请土地承包的权利。随着农村农业事业的发展和进步,越来越多的农民有自己的承包地种植作物获取收入来源,那么种植胡萝卜承包合同书范本怎么写? (一)承包合同书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一、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一)继续履行 1、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二)采取补救措施 1、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和赔偿损失具有互...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