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一、企业口头辞退员工有效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但要区分情况。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通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代通知金。

(一)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工作交接。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旦企业口头解劳动关系的行为是合法的,劳动者就很可能有严重过错乃至违法犯罪行为。这时候,企业是不需要给与员工补偿金的。因此劳动者一定要慎重对待离职,要求企业开具书面离职通知并注明理由,以防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相关内容:

·入职后试用期扣工资怎么办
    入职后试用期扣工资怎么办?1、协商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2、申请调解。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仲裁处理。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


·我国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
    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这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因为伤残等级和赔偿数额有关,那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 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是必须发生工伤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是发生工伤之日起1年内...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可否立即辞职?
    一、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可否立即辞职? 公司没签劳动合同可以立即辞职,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 拓展资料: 1.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 离职,是指职...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况不再考虑合同条件,只要是单位不愿意续签的,就应当支...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
    在当代社会,各个领域发生的事情都会有专门的法律进行管理,就像工伤这一部分的事项会制定相关的认定办法,对于工伤认定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工伤的认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老百姓都不知道应该向什么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也就是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办法属于什么地方进行的?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


·女员工三期还要辞退怎么赔偿?
    女员工三期还要辞退怎么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如果是公司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


·公司辞退员工有年终奖吗?
    公司辞退员工有年终奖吗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相应的年终奖金。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想保护自己的“年终奖”,就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周密的劳动合同,并对年终奖进行细致约定。此后,一旦与用人单位因年终奖发生争议,约定将是劳动者胜诉的“法宝”。二、在法律上公司是否有义务给员工发放年终奖答案就是法律...


·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工程项目涉及到建设方、施工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多家单位,建设方会通过发包的形式确定承包方。双方会签署一份工程承包合同,其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方的责任也应该写清楚,以防止出现合同违约。那么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关于工程承包方的责任有哪些? 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


·侵犯商业秘密工商处罚有哪些?
    在商业活动中,个人或者单位用偷窃、威胁等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他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使用他人掌握的商业秘密,可以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那么,侵犯商业秘密工商处罚有哪些?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什么是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


·劳动者可以同时要工资和违约金吗?
    劳动者可以同时要工资和违约金吗?可以的;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刑法修正案八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
    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企业会为员工的工作支付报酬,也就是工资。员工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就有约定工资如何计算。不过现实中,有一些企业会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增加了关于拖欠工资的条款,今后,如果拖欠工资情节严重,会承担刑事责任。下面我们和您一起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八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八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在侵犯财产类犯罪中增加了一个新罪名——恶...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3
    无故辞退员工,在劳动法上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和计算的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月工资标准的计算方式是:以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