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了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既遂怎么判刑?犯了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既遂,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一)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的;(二)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的;(三)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的。二、本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刑事处罚立案标准》规定: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或者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或者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违规制造枪支五支以上的;(二)违规销售枪支二支以上的;(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本条和本规定第四条、第七条规定的“枪支”,包括枪支散件。成套枪支散件,以相应数量的枪支计;非成套枪支散件,以每三十件为一成套枪支散件计。“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以非法销售为目的,超过限额制造枪支、销售枪支数量大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较多的;已经使枪支流散到社会的,等等。“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出售的枪支被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出售枪支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的;出售枪支给犯罪集口的;因出售枪支造成多人伤亡的,等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枪支的使用和管理要求,涉及到不法分子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的行为,显然是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另外司法机关对具体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如果存在其它的犯罪行为的,还需要进行数罪并罚处理。



相关内容:

·有期徒刑最少判刑几个月?
    有期徒刑最少判刑几个月? 一、有期徒刑最少判刑几个月 三种情况: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押送监狱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应当参加劳动,除接受教育改造外,强迫接受劳动改造。 二、有...


·哺乳期间能被判刑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来看,哺乳期间如果进行犯罪行为,在法律条款中原则上是不能够被判刑,但可以对犯罪人进行取保候审以及监视犯罪人生活起居的方法,控制犯罪人再次犯罪。对于自己正在哺乳期间还想要犯罪的女性,千万不要以为在法律条文中拿哺乳期女性没有办法,一旦犯罪,视犯罪严重性,在哺乳过后,法院依然会对女性在哺乳期间所犯罪行进行定罪,严重者可能将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死刑等。恶意纵火、恶意引发社会矛盾、恶意投放危险品...


·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有哪些
    不管是怎样的犯罪,肯定都是由具体的行为人作出了具体的犯罪行为的。而只有当这些犯罪行为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涉嫌构成犯罪。针对不同的犯罪,具体的行为肯定是不一样的。那司法实务中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在中国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


·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
    一、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可否缓刑 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认为不再适用缓刑的理由是: (1)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此处的“撤销缓刑”不仅意味着对犯罪人不再适用缓...


·法律规定什么是指聚众淫乱罪?
    法律规定什么是指聚众淫乱罪?《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释义】本款是关于聚众淫乱犯罪及其处刑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聚众淫乱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行为。这里所说的“聚众”,是指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纠集下,多人聚集在一起进行淫乱活动。在男女性别上,既可以是男性多人,也可以是女性多人,还可以是男女混杂多人。所...


·抢夺未遂怎么判刑处罚?
    抢夺未遂怎么判刑处罚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爆炸罪作为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法律上并不要求一定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只要实施爆炸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已构成了犯罪。在对爆炸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结合此罪的构成要件,那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


·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犯罪随着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发案率呈现上升的趋势,为了打击网络诈骗犯罪,人们在遭遇到这类犯罪时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只有这样犯罪人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才能减少网络诈骗犯罪的数量。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刑事网络诈骗办案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网络诈骗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 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大同小异,从接到报案开始——进行调查——锁定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寻衅滋事能做无罪辩护吗
    寻衅滋事能做无罪辩护吗?如果符合法定条件的话就可以做无罪辩护,无罪辩护的条件:(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以过失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过失而不构成该过失罪。既无故意也无过失则不构成任何犯罪。(二)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犯罪主体需达到一定的刑事责任年龄,...


·走私犯罪的特点是什么
    具体特点是:一、走私犯罪活动的涉及范围广泛;二、走私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重特大案件数量上升,危害严重;三、走私犯罪活动的手段更加狡猾,花样不断翻新;四、走私活动向国际化、集团化、暴力化方向发展。《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


·山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样量刑的
     山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样量刑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


·被判拘役缓刑有案底吗?
    被判拘役缓刑有案底吗?“被判拘役缓刑会留案底。《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二、拘役一般多长时间?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