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

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

一、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罪吗

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是违法行为,属于过错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离婚时发现对方隐匿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隐藏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隐匿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而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二、如何预防对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随着离婚率的攀高,人们对婚姻的安全感也在逐渐减少。那么,为了防范相应风险,保全自身经济利益,应该如何防范对方转移共同财产呢? 以下是具体做法:

(一)对婚前、婚后财产进行公证,财产公证是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的确定,公证了的财产,对方是很难在离婚前转移的;

(二)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时,不仅要约定婚前财产,还应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三)购置高档物品后要登记造册、复写购物票据等,在生活中我们会购置一些高档物品,对高档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四)对家庭大宗财产要进行拍照、列表,并有意识地寻找证人。这个可能会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还是秘密进行比较好。

(五)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在哪个银行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同时,还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的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六)了解对方账号,为以后避免出现财产转移做铺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相关内容:

·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相关程序是什么?
    所谓财产保全,是一种正当保护自己财产的法律途径。通常会在自己的财产遭受到威胁的时候而实施的一种保护措施。而所谓的威胁一般指公司破产偿还清算时,经营双方产生利益纠纷时,夫妻双方离婚后分财产时。那么,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呢? 重庆离婚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


·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
    我们从小接受到的教育是为人要诚实,做人要忠诚。夫妻之间如果一方出轨,就很可能导致婚姻的崩溃。但如果悔改的,结局可能正好相反当对出轨反悔的,很多时候另一方都会要求签订忠诚协议,那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进行详细解答。 一、夫妻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什么效力 1、“忠诚协议”不可过分加重对方责任,否则可能导致无效。按照您的说法,你们的协议中约定,如果一方出轨,则另一方要失去自己的全...


·一、老公起诉离婚如何应对?
    一、老公起诉离婚如何应对? 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离婚是必然的选择,那么就可以建议女方委托律师应诉,争取在共同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判决时争取更多的利益。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如果对方起诉要求离婚,当事应该如何应对,要根据当事人是否同意离婚来决定: 1、如果同意离婚的,则可以考虑从对方是...


·一般来说去法院怎么起诉离婚?
    除非迫不得已没有夫妻会去选择离婚这条路,当然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离婚的话,一般来说是会有一些人员从中调解,来解决相关的问题,当然如果调解不了是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来进行离婚的,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去法院怎么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是很专业的离婚方式,如果没有律师的参与,下面的知识是必须了解的。 一、起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


·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具体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关于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分配是最为头疼的问题。而财产分割中,因为涉及到许多因素,最后的结果经常仍然不如人意。于是,就出台了离婚财产申报制度,以解决问题。那么,离婚财产申报制度具体是什么就由我们为您简答介绍。 一、 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 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


·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或者协议离婚不成的话,此时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过程中讲究一定的方法技巧。那么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 1、夫妻感情问题 技巧一:感情问题,诉状上要多讲“理”,法庭上要多动“情”,加深法官直观印象,反复强调也不为过。律师对此一般不做陈述。技巧二:原告方如...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所以,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一是夫妻双方协商,另外就是上法院起...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2、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3、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二、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


·影响抚养权的因素有哪些?
    影响抚养权的因素有哪些?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1、工作性质;2、工作环境;3、收入状况;4、居住条件;5、文化程度;6、性格修养;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二、怎样确定抚养权归谁? (一) 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父母的接人待物、生活理念、道德品质及学习热情等特性无时不再影响着自己的孩子,所以,争取抚养...


·离婚后抚养义务吗?是怎么规定的?
    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及对自我权益的保护越来越清晰明了,现在离婚的情况已经上升了很多,当然对于父母双方而言在离婚后会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需要履行,尤其要解决的就是双方子女的问题,那么父母双方离婚后抚养义务吗是怎么规定的?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夫妻双方还有抚养的义务吗? 离婚后双方相互不再有扶养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首先确定对方的出轨行为是不
    婚内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首先确定对方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


·申诉国家赔偿期限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申诉国家赔偿期限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法新规首提“国家赔偿监督”:不限申诉期限。 8种情形应重审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决定生效后,赔偿请求人死亡或者其主体资格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可以依法提出申诉。申诉符合条件,法院应在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立案。 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说,《规定》之前,并无“国家赔偿监督”...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