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

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一、离婚财产可以捐赠吗

《慈善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应当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捐赠财产包括货币、实物、房屋、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有形和无形财产。捐赠人捐赠的实物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捐赠人捐赠本企业产品的,应当依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这意味着,捐赠人捐赠的财产形式是多样的,可以是资金,也可以是实物、房屋,还可以是有价证券、股权、知识产权等;可以是有形财产,也可以是无形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定,夫或妻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二、转移离婚财产的标准是什么

认证标准:

(一)一般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二)恶意负债的情形一般有: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夫妻双方进行共同财产分割可以选择在离婚协议中进行约定财产的分割比例,如果双方无法协商确定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据相关的分割原则进行,但是如果是一方出轨、家暴或者是存在其它过错的,另一方就有权请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内容: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


·起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以及注意事项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具体来说,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该怎么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5...


·扬州诉讼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离婚夫妻双方对财产、孩子抚养权和婚内债务等问题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离婚书,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也有一部分夫妻,经过协商不能达成统一,那么就需要诉讼离婚,通过法律来解除婚姻关系,以扬州市为例,扬州诉讼离婚程序怎么办理?我们整理如下: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


·哪些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少分
    哪些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少分《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


·怎么能让老公自动离婚?
    怎么能让老公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和男方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如果无法和男方协商一致,那女方只能通过起诉离婚才能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


·夫妻分居半年是否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半年是否自动离婚? 分居到了一定时间,法院不会判出属于自动离婚。如果感情破裂,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分居”有两种情况,一是因社会原因造成地理空间上的夫妻两地分居;二是由于感情不好,人为造成分居的。第一种情况,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第二种情况,如调解无效,应视为感情破裂。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矛盾激化、离婚不成而形成的分居,往往是坚决要求离婚的一方造成的,因而,不...


·一、联系不到孩子父亲怎么起诉要抚养费?
    一、联系不到孩子父亲怎么起诉要抚养费? 联系不到孩子的父亲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起诉抚养费并非非要自己找到孩子的父亲才行。 1、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2、《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


·抚养权争夺能一直起诉吗?
    抚养权争夺能一直起诉吗?1、抚养权争夺不能一直起诉,离婚时抚的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的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的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2、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


·夫妻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办?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离婚,不仅意味着家庭的破裂,也意味着财产的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关于财产的分割一般是有夫妻自主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如果夫妻起诉离婚分割财产怎么办呢?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如何解决
    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如何解决 (一)适用法律: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涉外离婚子女抚养费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而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


·对于年轻人而言,结婚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头等大事,为了留下美好的
    对于年轻人而言,结婚也是人生中的一件头等大事,为了留下美好的回忆,很多人都提前很久做准备工作。可是不少人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一头雾水,不知道从哪里下手。的确,结婚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情,那么新人结婚要哪些准备工作?下面我们给您普及下有关知识。 一、新人结婚要哪些准备工作? 1、婚礼筹备:决定婚礼日期、地点、仪式及婚宴方式;确定婚礼预算 ;草拟客人名单;召集好友讨论婚礼计划;确定伴郎、伴娘;确定主婚人...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过错责任会如何分割?
    一、婚姻法财产分割过错责任会如何分割? 根据上文所说,首先确定丈夫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婚外...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