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新还旧的借条是不合法有效?

借新还旧的借条是不合法有效?借新还旧的借条如果是双方当事人都协商一致予以同意的情况之下,是属于合法有效的。“借新还旧”合同的法律效力是具有的。那么一般而言,合同有效应该具备的以下四个要件有:第一,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第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第三,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第四,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法律规定的贷款借新还旧四个条件:贷款到期(含展期后到期)后未归还,又重新贷款用于归还部分或全部原贷款的,应依据借款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认定不良贷款。对同时满足下列四项条件的,应列为正常贷款:(一)借款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能按时支付利息;(二)重新办理了贷款手续;(三)贷款担保有效;(四)属于周转性贷款。二、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的作用是什么?借新还旧有利于商业银行盘活、收贷任务的完成,克服了诉讼时效的法律限制,进一步明确了债权债务关系,并有可能要求借款人完善或加强担保,弱化即期贷款风险。但借新还旧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信用产生负面影响,企业“有借有还”的信用观念进一步弱化;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信贷资产质量的真实状况,推迟了信贷风险的暴露时间,沉淀并累积了信贷风险;在办理新贷款的手续上,隐含着相当的法律风险。借款人的经济偿还能力还不错可以负担起还款
压力的,贷款的办理是有效的,以及贷款的属性属于周转性的贷款,那么就能够满足借新还旧贷款管理办法的条件,进行贷款,这时候需要注意不能将贷款的钱财进行非法交易,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在我们国家借条实际上就是双方当事者关于借款所签订的一项合同。因此也是按照合同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的,当然现实生活当中有些借贷关系也存在着很多借旧还新的现象,此时介质环境也就属于合同当中的一种,只要符合合同的有效条件,那么就是属于合法有效的。



相关内容:

·如何进行借款合同诉讼
    如何进行借款合同诉讼 一、如何进行借款合同诉讼 (一)诉前准备 首先,要确认债务人提出的履行异议已经解决,避免在法庭上面临债务人的有关抗辩。其次,要确认债务人有足够资产清偿债务,否则即使获得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也无法执行。同时,应在律师的协助下,取得充分的证据,包括债务人的准确资料。 (二)诉讼保全 对被告的动产或不动产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是保证判决能够迅速执行的重要方式。 (三)诉讼成本 ...


·一、债权人请求夫妻财产分配可以吗?
    一、债权人请求夫妻财产分配可以吗? 债权人不可以请求夫妻财产分配。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叁)...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共同债权的处理是怎样的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争夺共同财产。针对...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情况下借钱也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情况下借钱也要承担吗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一方对外借钱产生了债务,其配偶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按照夫妻共同债务进行认定的。不过,若是实际借的钱,确实是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担的债务,同时借钱的金额也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那么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二、夫妻中的一方借钱时,应如何打借条1.夫...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中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个人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2、单位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


·债权人财产调查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财产调查的方式有哪些? 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由申请人提供线索是发现债务人财产的有效途径之一。一些申请人在纠纷发生前就与债务人认识,甚至与债务人有过长期的民事交往与合作,他们或多或少了解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因此完全有能力向法院提供这方面的情况;另一些申请人虽然在发生纠纷前与债务人素不相识,但纠纷发生后,权利人也会留意债务人财产方面的情况,因此也有可能了解到一部分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另外,申请...


·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农村无息贷款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在遇到一些特定情况的时候,农户可向农村信用社申请无息贷款,用于生产生活。那么,向农村信用社申请无息贷款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必须满足一下四个条件: 1、借款人家庭困难,需要有国家的支持; 2、借款人为人正直,信守承诺; 3、借款人申请贷款用以支持的项目,是国家政策性的; 4、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还款能力。 ...


·关于迟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关于迟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年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一、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款是多少一平米? 铜陵农村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来了解。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的认定,以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标...


·套取银行贷款资金刑事责任是什么?
    套取银行贷款资金刑事责任是什么?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是指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为目的而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行为本身并不需要具有一定的欺骗性。如果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对银行或者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夫妻离婚了债务要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了债务要怎么处理?如果夫妻本身有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债务做出处理的,不然也是不能顺利离婚。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夫妻离婚了,这个共同债务要怎么处理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什么样的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进行涉及。 当然是夫妻共同债务要在离婚诉讼中加以涉及,并确定由谁分担。这里要注意,夫妻共同债务与家庭共同债务、个人债务是有原则上的区别...


·北海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辨别真伪
    北海贷款无抵押无担保怎么辨别真伪 我们经常可以在各种场所看见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小广告,虽然大部分人都不会相信这些广告,但是还是会有相当一部分人上当受骗。那么这些信息是真的么,如何判断无抵押无担保贷款的真伪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 北海贷款无抵押无担保 的情况。 一、北海贷款无抵押无担保真伪 1.提前缴费需防范 很多所谓的贷款公司会要求借款人先打部分所谓的“手续费”或“利息”,这类贷款公司一般都...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