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随着中国对外交流越发频繁,办理涉外婚姻的中国公民增多,婚前财产公证的办理显得尤为重要。那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呢?下面我们为您进行解答并奉上婚前财产公证的相关信息。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办理人带上相关文件在各区公证处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一、何为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夫妻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协议书(可在律师指导下完成);有关的产权证明(如个人所有房产的房产证);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实际生活中,两人结婚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二、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不可行。所谓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并对这个约定办理公证,由公证处对双方的签约行为和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查,确保夫妻双方今后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效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婚前财产公证,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
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办理财产公证需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二)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一般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三)公证申请被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四)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当事人可于规定期限日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对大多数国人而言,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姻不信任以及爱情不纯粹的体现。但我们认为,这一举动却维护了爱情的纯粹性。因为这表明了双方婚后财产独立的立场以及表达婚姻人对人格独立的渴求。而人格独立是我们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应抛弃的。因为各国婚姻法律略有不同,若有实际需求还应联系相关部门及律师,以实际情况为准。以上是我们关于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在哪里公证的问题做出的解答。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可以访问。





相关内容:

·婚前协议的效力怎么确定 婚前协议有哪些法律效力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男女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公平协商,订立婚前协议来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那么具体来说婚前协议的效力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前协议有哪些法律效力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


·怎样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但此时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并不意味着永远都可以获得抚养权,实践中,随着客观情形发生改变,也是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那究竟实践中该怎样才能变更子女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但必须符合法律规...


·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状况,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合理分割。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的多种经...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
    国家财政收入的最重要的支撑就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税收,可以说我国也是一个税收大国。基本上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的任何交易都需要向国家缴纳不同的税费。包括公司的房屋如果对外出租的话,首先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就需要清楚国家规定的,公司房屋出租需要交哪些税? 一、公司房屋出租需要交哪些税? (1)要向国家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


·离婚可以要求女方赔偿损失吗
    离婚可以要求女方赔偿损失吗 一、离婚可以要求女方赔偿损失吗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若一方现在经济条件较差,法院会让另一方适当帮助。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


·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
    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一、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7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92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


·离婚案件的受理法院
    离婚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或入学的地方除外。<{{tjlytel}}> 《民事诉讼法》...


·根据婚姻法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
    根据婚姻法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 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 办理二婚登记需要离婚证,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养费是否需要支付? 夫妻一方向非婚生子女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不能拒绝给付抚养费。非婚生子女抚养费和婚生子女抚养费适用于同样的法律,非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被抚养、被教育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如果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养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所需负担的抚养费,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具体可以依照《婚姻法》第37条规定,一方抚养...


·现如今,很多人都活得非常明白,为了防止自己百年之后,子女们或
    现如今,很多人都活得非常明白,为了防止自己百年之后,子女们或是其他人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会在生前就对自己的一些财产立下遗嘱。例如说房子的产权这样的事,肯定也会在遗嘱中交代清楚。但是,在生活中,您对于因遗嘱而打官司得人可不少。所以,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遗嘱房产纠纷确权费用为多少的问题。 一、遗嘱房产纠纷确权费用为多少? 房产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案件受理费的数额。 ...


·一、婚外孩子需要抚养费吗?
    一、婚外孩子需要抚养费吗?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无固定收入且双方不能协商的,法院将按...


·一、父母赠予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父母赠予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得到的遗产和赠与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公证只能说明效力高,说财产留给丈夫或妻子多少多少,那么该财产只属于丈夫或妻子一人,离婚时不用分给对方。赠与也一样,赠与时不加说明或是赠与合同上说给夫妻的,那么是夫妻的共同财产,赠与和继承的不同不在于得到的财产是全额还是部分,离婚时应进行财产分割。举例会更加容易理解:如果老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都是差不多的,继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