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法院判决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中,离婚现象越来越有增多的趋势,随之而来的便是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随着孩子年龄的成长,离婚双方经济情况的变化,孩子抚养费也会随之变化,那么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呢?将为你详细讲述。

法院判决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有哪些

一、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二、减少抚养费的条件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

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三、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四、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综上所述,离婚之后,伤害最大的是孩子,所以对于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费变更的依据,是通过多方面的考量之后得出来的,也是根据父母双方的经济能力得出来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离婚起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夫妻一方就离婚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需要以书面的离婚起诉书启动离婚程序。但在书写该协议书的时候,大部分的人都不清楚离婚起诉书格式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起诉书格式是怎样的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 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


·终止妊娠6个月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您都知道离婚的话肯定是要走法律上规定的程序的,但是离婚也有限制条件也就是说存在以下情况是不准离婚的,因此您都想知道终止妊娠6个月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终止妊娠后能否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


·夫妻离婚如何写抚养书?
    夫妻离婚如何写抚养书? 夫妻离婚,不仅仅意味着一个家庭的破裂,更意味着小孩会受到伤害。夫妻离婚后,小孩长期跟随父母一方生活,缺少正常家庭的温馨。并且在父母再婚后,更显得多余。关于小孩的抚养问题,一般会在离婚前达成一致,或者是由法院进行判决,以避免小孩以后的生活陷入尴尬的境地。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夫妻离婚如何写抚养书? 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


·假离婚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假离婚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一、假离婚后的财产怎么分配? 1、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未同居的。 此种情况下,发生财产纠纷的处理方式就比较简单。首先,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的,离婚协议生效后财产是无法请求重新分割的。 2、 办理假离婚后,夫妻双方依旧生活在一起,同居的。 办理假离婚后,同上面的情况一下,夫妻双方协商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已经生效,...


·办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
    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同意离婚,并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草拟离婚协议书,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到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协议,可以准备上述资料并草拟起诉状,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的确破裂,在起诉时向法院一并提供,方便法院查明事实,及时作出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如果双方感...


·双方离婚后孩子怎样抚养
    双方离婚后孩子怎样抚养 (一) 子女不足2周岁的情况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


·给老公买保险离婚后赔偿金给谁离婚了的原配偶仍有权
    给老公买保险离婚后赔偿金给谁离婚了的原配偶仍有权享受保险赔偿金。夫妻购买人寿保险,往往指定自己的配偶为受益人,离婚后一般又不愿意再让对方成为受益人,但受益人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自动变更,保险合同的效力也不会因为离婚而丧失。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当被保险人死亡时,由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确认索赔后直接把保险金给付给受益人。因此,受益人可...


·单方申请离婚对方找不到该怎么离婚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是一方单方面申请离婚的话,此时肯定是不能解除婚姻关系的,因为法律中规定协议离婚必须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还要就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才行。因此单方申请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那要是单方申请离婚对方找不到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单方申请离婚对方找不到能不能离婚? 能离,我国法律规定了男女双方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因此找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的答案是肯定的。 二...


·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起诉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办理结婚手续的时候有一定的程序要求,而要是夫妻想解除婚姻关系,办理离婚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程序的。而协议离婚的程序还与离婚诉讼的程序不同,那到底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离婚诉讼有哪些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时女方名下的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女方名下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协商后进行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一方所有。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