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按照规定涉外婚姻要怎么离婚

在我国涉外婚姻也只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两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涉外婚姻的这种状况,如果自己跟配偶是在外国领的离婚证,要想解除婚姻关系,就得遵守该国的法律制度,我国司法机关无权审理。用哪种方式离婚,要看夫妻两个人的具体情况了。



相关内容:

·父母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这样有效吗
    按照一般的受教育年龄分配,到了上大学的年纪的子女一般是成年人。按《婚姻法》规定,离婚时父母双方可以约定对子女的抚养费,那么实际中,要是父母离婚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这样有效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离婚协议中约定子女上大学费用应当有效。 首先,父母需抚养“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 《婚姻法》第21条第1、2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


·如果要离婚那么三女一儿抚养权归谁?
    在现代社会,夫妻之间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感情破裂,以至于无法维持婚姻状态的事例数不胜数;因此很多家庭会选择离婚去结束这段婚姻;但是因为离婚将会面临各种问题,以您的状况为例,如果要离婚那么三女一儿抚养权归谁呢? 一、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


·一、刑法重婚罪几条里是有明确的规定?
    一、刑法重婚罪几条里是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


·调解离婚后,对调解书确定的子女抚养方、抚养费反悔,怎么办?
    1、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固定收入或虽无固定收入,但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父母一方,应按月给付孩子的抚养费;从事农业生产或收入较高的父母,也可以按季或年给付。2)一次性给付。有的情况下,抚养费也可一次性给付。例如当事人有充分的经济能力,有条件一次性给付孩子抚养费的;除此之外对于涉外、涉华侨、涉港澳台同胞的离婚案件,子女抚育费一般都做...


·一、孕妇重婚罪也要坐牢吗?
    一、孕妇重婚罪也要坐牢吗?缓刑的概率较大。一般会让孕妇生下孩子然后顺利进行哺乳,此期间为缓期执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二、构成重婚须...


·家属关押看守所一年了没消息多久判刑
    家属关押看守所一年了没消息多久判刑六个月后判刑,委托律师辩护,律师可以到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通报家属情况,缓解当事人的焦灼情绪。可以帮助当事人正确地认识自己的行为,便于争取立功的机会,从而减轻处罚。也可以代为申诉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亦可参加开庭审理为当事人做罪轻甚至无罪辩护。鉴于律师的工作要求是谨慎细致的,需要在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证据材料综合分析,方能判断出具体问题实质,确定相关法...


·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父母离婚子女由谁抚养 1、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生活。 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的,也可随父亲生活: (1)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放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品行不端,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


·离婚财产分割意见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于此类案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法律处理。以下是离婚财产分割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


·遗赠抚养公证要到哪里办理?
    在现实生活中,会有一些老人因没有子女,而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让自己的老年生活可以得到照顾。遗赠扶养协议由遗赠人与抚养人共同签订的,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其中的约定。双方还可以将此协议进行公证,以保障协议的真实与合法性。那遗赠抚养公证要到哪里办理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 一、遗赠抚养公证到哪里办理?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精神病患能申请婚姻无效吗?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精神病患者,但是有的时候候结婚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对方有问题,婚后发现对方在精神方面存在着障碍,因此有的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精神病患能申请婚姻无效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精神病患能申请婚姻无效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所谓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也就是法律不予承认...


·什么情况下婚内强奸定强奸罪?
    什么情况下婚内强奸定强奸罪? 一、什么情况下婚内强奸定强奸罪? 如果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强迫对方发生性关系的是可以认定为强奸的。 但一般“婚内强奸”行为不宜以“强奸罪”论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原因: 第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性生活是夫妻生活的重要内容。性行为既是配偶间的一种权利,也是一种义务。夫妻间的性行为受法律保护,法律不干涉夫妻间性行为的时间、地点、方式、方...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
    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 一、怀孕期间离婚女方提出什么经济补偿 提出精神损害的经济补偿。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因此如果存在上述情况的时候,导致夫妻双方无法继续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