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专利权和版权主要有什么不同

专利权和版权主要有什么不同

一、专利权和版权主要有什么不同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1、专利保护延及思想,版权只保护表达形式,专利保护的是技术和产品外观设计。

2、专利保护技术方案,版权趋向于文学作品,版权保护的是作品文字性东西。

3、取得保护的方式不同:著作权多实行重要作品独立完成,不论他们之间是否相同、类似,都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法只授予先申请人,要求“首创性”。

4、权利客体范畴不同:著作权保护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专利权保护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著作权客体较专利权广泛的多。

5、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具有不可转让性、永久性的特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等。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等。相比之下,专利权的内容简单,著作财产权的使用方式复杂。

二、版权保护是永久的吗

我国对版权,也就是著作权的保护,若是属于著作人身权则是永久的,但要是著作财产权的话,则就不是永久的了。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版权登记最大的好处就是方便维权,维护作者的合法权利,方便解决各种版权节分,提供证据。当然,版权本身随着作品的产生就自动产生,不用像商标、专利那样进行申请,但是没有登记,作者就很难进行举证,难以收集证据,无法确定著作权人。作品自愿登记制度就是为这些问题设置的,作品一旦进行了登记,就有据可依,就会得到法院或者相关机构的认可,方便维权。


相关内容:

·外观专利侵权标准该如何判定
    外观专利侵权标准是什么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主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时,应当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不应当以该外观设计专利所属领域的专业设计人员的眼光和审美观察能力为标准。判断被控侵权产品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是否相同或者相似,不同水平的人、站在不同的立场上、用不同的眼光,可能会得出完全相反的结...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职务作品的认定是什么? 一: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二: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三: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


·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自己的产品要想获得《专利法》的保护,那么首先就要申请专利。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需要申请人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申请费用,那永康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呢?如果你对此也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申请费: 发   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 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 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 2、审查费 ...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假冒专利罪的处罚也是很严厉的。那么,就现在的法律规定来看,究竟我国对构成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呢?也就是说具体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假冒专利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


·注册商标续展须提前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续展须提前多长时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


·商标侵权量刑标准是什么
    假冒使用他人的商标商品,对于社会的稳定发展和他人的合法权利都是受到了极大的影响,所以我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来保护商标权。在我国最新实行的《商标法》中明确指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权的有以下的情况。1. 没有经过商标注册者的允许,擅自在一种商品或者类似的商品中使用他所注册的商标或是与商标类似的图案的。2. 没有经过许可就出售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3. 擅自制造或者伪造他人注册的商标的商品或者非法使用了他人注...


·作品著作权费用一般是多少
    作品著作权费用一般是多少 一、作品著作权费用一般是多少 对于著作权申请多少钱来说,官方的费用是300元,如果是过个著作权人同时申请一个软件著作权需要副本的话 每个副本50元。是一次性的费用不需要每年交费 ,可以自己办理或者找代理公司办理,自己办理的话付上面的官费就可以了 ,找代理公司办理的话需要再交一些代理费给代理公司。 1、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250元/件次。该项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
    在信息爆炸和信息共享的时代,技术变得更加容易获得。因此当开发和床在了一个新技术时,应该进行软件著作权申请,确保自己的劳动成果不被盗用。那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什么?我们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需要的资料。 一、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软件的鉴别材料;3、相关的证明文件。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满足新颖性的标准,必须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还不得出现抵触申请。 1、现有技术。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技术公开的...


·商标续展不予受理的情况应该怎么办?
    商标续展不予受理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商标续展不予受理的情况应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针对商标局不予受理或不予续展的商标行政案件: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提出的商标注册及续展申请,商标局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对该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续展的决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审查时适用修改后的商标法。(《商标法解释》第五条第一款)对于在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前提出的商标异议申请,商标局于决定施行后作出对...


·发明在什么程度上有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两个方面。形式条件是指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据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实质性条件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1)新颖性:具有新颖性的发明创造,应符合以下三方面的条件:①在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多少年
    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多少年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1、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授权的发明专利,申请日起20年2、实用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