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追诉权的行使模式
我国刑事追诉权的行使模式
我国采公诉兼自诉制。由于在公诉兼自诉的模式下,公诉与自诉的关系实际上表现为一种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因而两者关系的内容主要取决于自诉制度的具体设计。我国目前的自诉制度主要由《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加以规定,具体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及《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246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270条规定的)。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第一款)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245条)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252条)
4、重婚案(《刑法》第258条)
5、遗弃案(《刑法》第261条)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对被告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刑事自诉案件是指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
第二条人民法院受理下列刑事自诉案件:
(一)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中有原告和被告,明显属于轻伤害,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进行侦查的伤害案;
(二)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告诉才处理并且不需要侦查的侮辱、诽谤案;
(三)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四)刑法第一百八十条重婚案,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除外;
(五)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
(六)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虐待案;
(七)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遗弃案;
(八)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
二、我国自诉制度设计的特点
从以上规定中不难看出,虽然我国也采用公诉兼自诉的刑事追诉制度,但现行的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十分宽泛的,首先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也称为纯粹的自诉案件或完全的自诉案件,更充分地体现了自诉案件的如下典型特征: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而不是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所以,这种情形下的自诉更充分地体现了被害人处分诉权的自由意志,更接近于自诉与民事诉讼相衔接的制度设计。
第二类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称为可选择的自诉案件。
所谓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我国刑法“轻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和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及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上列八种刑事案件往往情节轻微、因果关系清楚,有明确的自诉人和被告人、不需要采取侦查手段就可以调查清楚的,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控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需要采取侦查手段才能查清案件事实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由此可见,这类案件为自诉案件有两个前提:一是罪行轻微,否则,人民法院发现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就应当直接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转为公诉案件;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即不需要侦查机关进行侦查,从节约司法资源的角度进行设计。反之,如果人民法院发现“证据不足需要采取侦查手段才能查清案件事实的”,同样要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是简单地“驳回起诉”,也就是说被害人不是简单地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上述案件发生后,被害人几乎都是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很少直接向法院起诉。
故而,在“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中,与其说被害人处于诉讼当事人(原告)的地位,不如说其真正的地位应该是案件的“控告人”更为合适。
因为此类案件一旦启动诉讼程序,以后的进程,及如撤诉权、和解权、反诉权等权利的行使就由不得被害人的自由选择了,人民法院有权根据案件需要将其转为公诉案件,一旦进入公诉程序,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也就相应退居为证人地位了(当然还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
第三类是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书面决定的案件。不是典型的自诉案件,而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而由公诉案件转化为自诉案件。这类案件与前两类自诉案件相比,有其显著的特征:(一)不需要侦查,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的案件只能是不需要进行侦查且有证据证明犯罪行为的案件。倘若是需要侦查才能查明事实的,被害人只能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投诉,寻求法律保护,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案件的性质、范围仅限于与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相关,不能随意扩大。(三)被害人起诉的时间和条件受到限制。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侵犯时,只能在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之后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诉,人民法院也只有在具备这一条件的情况下受理案件。(四)此类案件即有公诉案件的性质,又有自诉案件的特征,不一定是轻微的刑事案件。可能是罪行较轻的案件,也可能是罪行较重的案件。就连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也可能成为自诉案件,与一般概念的自诉案件是轻微刑事案件的观念不同了。(五)不适用调解程序。
三、重婚罪属于可选择的自诉案件
1、重婚罪的概念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重婚罪的构成
(1)犯罪主体分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并且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二是相婚者,即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
(2)犯罪客体是合法的婚姻关系。
(3)犯罪主观要件是故意。
(4)犯罪客观要件是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包括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从前述《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看出,在我国的自诉制度设计中,重婚罪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也就是可选择的自诉案件,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自诉案件。被害人的地位更接近于公诉案件的控告人而非真正意义上的自诉人,案件随时可能转化为公诉案件。因此,被害人无权自由选择被告(是重婚者还是相婚者),不能自行和解,不能自行撤诉。
综上所述,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根据司法实践,近几年来,不少重婚案件的被害人,由于在经济生活上依赖于重婚的犯罪分子,因此她们往往不敢起诉,或者起诉后受对方甜言蜜语或威逼恐吓而撤诉或“和解”了事,致使一些犯罪分子逍遥法外,逃避法律制裁。因此,司法机关作了补充规定:重婚案件一般由被害人自诉,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影响很坏的,即使被害人不起诉,而由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或有关部门提出控告,应由人民检察机关审查决定是否构成重婚罪。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相关内容:
·民事诉讼发现刑事犯罪后怎么办
如果自己的人身或者是财物收到伤害的时候,我们会提起民事诉讼。有的时候在起诉之前或者是审理之前,当事人可能并不清楚对方是否已经触犯了刑法。那么如果民事诉讼发现刑事犯罪,作为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案件的主审法官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呢。一、民事诉讼发现刑事犯罪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 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
·为了严惩醉驾行为,我国将醉驾纳入刑法的范围。如果发生醉驾,无
为了严惩醉驾行为,我国将醉驾纳入刑法的范围。如果发生醉驾,无论情节轻重,都会按危险驾驶定罪处理,不仅会被吊销驾驶证,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醉驾办案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醉驾办案流程
交警查验事故现场,做驾驶员酒精测试,达到醉酒状态,交警做出拘留决定,报检察院公诉,法院做判决结果。具体流程有:
1、抽血。等待验血报告,大约四到五天时间。
2、通知拿验血报告。酒精含量...
·行政拘留被关押在哪里?
行政拘留被关押在哪里?行政拘留是关在拘留所,刑事拘留关在看守所。根据我国《拘留所条例》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
·犯罪未遂的几种形态有什么?
犯罪未遂的几种形态有什么?
一、犯罪未遂的几种形态有什么?
1、客观原因致使犯罪分子的犯罪未能得逞,可分为以下几种具体情况:
(1)被害人发现、反抗和逃避;
(2)意外情况的发生;
(3)物的障碍;
(4)自然力的障碍;
(5)严密的防范与戒备。
这种分类表现出各种犯罪未遂的形态,便于把握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这在司法实践中为更有力地打击犯罪分子保护人民,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
·非法狩猎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非法狩猎罪司法解释是什么?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经济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国家对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珍禽珍兽或其他野生动物资源。(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把一、二、三类保护动物的主要栖息繁殖地区,划分禁猎区,并...
·非法集资200多万,要判刑几年
非法集资9000万,无论对于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都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洗黑钱属于什么罪
洗黑钱属于什么罪洗钱在现在的经济社会中已经成为一种广为人知的犯罪行为,字面上来讲洗黑钱是将脏了的钱洗干净的行为,但脏钱多指的经过一些不法的手段的得来的钱,例如贪污、贩毒、抢劫之类的犯罪行为,然后犯罪人将他们获得的钱财通过银行或者是其他金融机构非法的加以转移、兑换、购买金融票据或是直接投资等行为,是这些非法所得到的脏钱压缩、隐瞒它的真实来源和这些钱所属的性质,让后经过了这些程序,脏钱就会变成犯罪人的...
·醉酒驾驶一般要拘留多久?
醉酒驾驶应该是被判拘役,时间是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具体还是要结合案情进行分析。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
·新刑诉法202条的内容是什么
新刑诉法202条的内容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
·什么是判管制和拘役的情形?
什么是判管制和拘役的情形?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适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非常大,管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是一种...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罚?
质量一直以来是各个商品的第一要求,质量只有合格了才能去谈别的项目,因为消费者第一考虑的就是商品的质量问题,在我国也有很多假冒伪劣产品,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有一定的处罚,那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罚?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罚?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
·不构成受贿罪辩护词是什么
辩护人:?年 月 日?当然了到底是不是构成了受贿罪,并不是光靠律师的口头说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在律师在法庭辩护之前,律师和被告人要找到充分的证据和事实来证明自己支持自己,否则法院也是不会采购没有证据的辩词。无论什么官司,前提是得有证据,这样律师才会有十足的把握帮助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