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对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危害即不危害公共安全,就不构成该罪。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但与上述危险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该罪的其他危险方法包括两层含义:(1)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2)其他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且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可能会危害公共安全,即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持希望态度属于直接故意构成外,其他多数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二、司法实践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表现(一)以私设电网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私设电网,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任何个人、单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架设电网,否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同时,私设电网也是一种危险方法,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种行为,无论是从主观方面还是从客观方面,都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二)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驾车撞人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往往是出于故意。这种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害性相当,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此外,刑法中规定醉酒驾驶并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三)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制、输坏血、病毒血的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这种行为,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牟取非法暴利或者报复他人、社会,其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四)以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以向人群开枪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故意,目的往往是报复他人、社会或者寻求新奇而向人群开枪射击。这种行为,直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特征。私设电网、驾车撞人等危险行为,一般都会侵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健康权益,或者会给社会共同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故此一旦发现此种行为存在,一般都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具体的量刑需要判断犯罪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后才能确定。



相关内容:

·立案非法砍伐林木罪标准是什么?
    立案非法砍伐林木罪标准是什么立案非法砍伐林木罪标准是: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只有被盗伐的林木数量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二、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2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


·挪用资金罪由谁去报案?
    挪用资金罪由谁去报案挪用资金罪属于非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去报案或起诉。但如果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不报案或起诉的话,那么作为公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也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挪用资金的具体表现行为:(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注意,在这里被挪用资金的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营利活动...


·挪用资金罪还是合伙怎么处罚?
    公司等企业单位存在的前提是有独立的资金,能够独立的承担责任。为了方便企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活动,公司的高级管理者有权处理公司的资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部分职员利用其职权挪用资金的情形,若挪用资金罪还是合伙怎么处罚? 一、合伙挪用资金罪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金额达到多少构成诈骗罪?
    金额达到多少构成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


·故意伤害至轻伤害会被判刑吗?
    故意伤害至轻伤害会被判刑吗?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积极退赔受害人的损失,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真悔罪,可以从轻处罚。二、轻伤害:凡是损伤伴有轻度器官功能障碍,受伤当时或治...


·持刀砍人没砍到算犯罪吗?
    持刀砍人没砍到算犯罪吗?持刀砍人没砍到算犯罪,然没有砍到人,但如果情节严重的,也有可能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情节轻微,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二、持刀抢劫一般判几年我国《刑罚》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涉嫌组织卖淫罪会判刑吗
    有组织他人卖淫的,一般这样的行为是被认定为犯罪的。而要是行为人涉嫌组织卖淫罪的话,加上证据确凿的话,那么就会判刑。而此时,犯组织卖淫罪一般会判多少年呢?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涉嫌组织卖淫罪会判刑吗 涉嫌组织卖淫罪是否会判刑,要根据具体案情分析判断,看是否构成本罪,证据如何。 本罪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道德风尚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


·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如何认定故意杀人罪?
    古有“杀人偿命”,而现代社会对于故意杀人罪同样是严格惩罚的。那么一个人如果犯了故意杀人罪,需要请律师尽可能减轻处罚吗,即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介绍相关知识。 一、故意杀人罪律师有用吗 如果的确是故意杀人罪,并且也没有其他情况,比如冤枉、比如被迫、比如过失、比如未成年人、比如精神病患者等情况,请不请律师关系不大,如果存在我刚才列举的情况就可以请律师,这样可能减轻处罚。 二、故...


·刑法中犯罪预备属于犯罪吗?
    我们经常在影视剧中看到一些准备实施犯罪的当事人被警察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狡辩没有犯罪想法而逃脱警察的追捕。很多人不清楚预备犯罪的性质是怎样的?犯罪预备属于犯罪吗?今天您跟本站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犯罪预备是犯罪吗? 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是犯罪。 关于哪些是犯罪预备行为,刑法没有更详...


·起诉强奸罪一般几年失效
    起诉强奸罪一般几年失效只要是在刑事追究时效内(一般为十年)都可以报案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只是时间拖得越长,越不容易取证,没有足够的证据就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二、强奸罪量刑标准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


·侵入他人住宅拘留多久?
    侵入他人住宅拘留多久?侵入他人住宅拘留15日以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行为人未经住宅主人允许,没有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或者虽有法律依据,但不依照法定程序而强行进入。在法律上并没有时间上的规定,因此只要有非法闯入他人住宅的行为就可报警处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1、组...


·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我们都知道,非法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达到一定的程度的,会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很多人对此就有疑问,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犯罪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非法拘禁多长时间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