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遗嘱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有遗嘱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遗嘱是从遗产继承开始后生效的,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按照遗嘱分割遗产就行了,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没有关于债务处理的相关条款,那债权人可以让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清偿债务。


相关内容:

·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一、林权证怎样办理继承变更手续? 林权证的继承变更手续需要到到当地的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权权利人变更登记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由双方共同提出的《林权权利人变登记申请书》(申请书需说明变更的理由并签加村民小组意见、村委意见、镇政府意见)。 2.林权变更涉及的林权权利人身份证明、原林权证原件。 3.证明林权继承人的证据材料。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


·一、遗产继承的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的追诉时效规定是什么?(1)遗产继承的追诉时效规定是三年时间。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2)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的二年之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期间,可按中止诉讼时效处理。(3)继承人因遗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效即为中断。(4)...


·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很多人喜欢将法律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简称为第一继承人,而关于第一继承人、第二继承人,一般是出现在法定继承当中的。那么您知道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人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一、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


·继承人有权处分未分割的遗产吗?
    继承人有权处分未分割的遗产吗 继承人是否有权处理未分割的遗产,这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生活中,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被继承人去世了,与被继承人一起生活的,如配偶、儿子,在未继承之前就先处理了一部分遗产。从法律实践的角度来讲,遗产在未分割前,其性质属于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的财产,若擅自处分遗产,可能会对其他继承人的权利造成侵害。 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


·前夫的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前夫的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一、前夫的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前夫的孩子仍然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与现在的孩子有同等的继承权,虽然不是他来抚养。 遗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与前妻离婚时协议负有部分抚养义务的话,即使立了遗嘱,如果在老公去世时,他与前妻之子仍未满18岁,前妻之子还是可以分部分财产的。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


·继承公证书的费用由什么确定?
    继承公证书的费用由什么确定?继承公证书的费用由待继承遗产的市场价值、法定收费比率来确定。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为:按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而遗产继承诉讼的收费标准是按标的额的多少超额递减比例收费的。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以下时,只有50元;当遗产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5%减去200元计算;遗产金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时,按照标的金额的2%加上300元计算;如果考虑遗...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必然丧失继承权吗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必然丧失继承权吗 一、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必然丧失继承权吗? 杀害被继承人的的行为必然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


·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一、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时,还对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外延进行了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


·遗产继承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
    遗产继承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


·老人生前给的钱算遗产吗?
    老人生前给的钱算遗产吗?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给付的是钱,不算。因为钱是占有及所知有的,老人生前把钱给后代,是一种赠与行为,从钱实际被后代所占有,道钱的所有权就归后代所有了,不能作为遗产。2、但是,如果老人给后代的是诸如房屋等不动产,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因此,如果还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可以主张房屋依然是老人的财产,从而作为遗产进行...


·没有遗嘱如何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没有遗嘱如何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过继子女享有亲身父母的继承权吗
    过继子女享有亲身父母的继承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值得注意的是,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根据》规定,亲友、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