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物业要求业主交装修保证金合法吗

物业要求业主交装修保证金合法吗当业主有装修需求时,物业公司一般会要求装修业主办理装修备案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装修保证金。比如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明确要求(该法案已于2004年9月23日废止),居民和装修者在办理开工申报登记时,应分别向物业管理单位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缴纳装修保证金是约束业主装修行为的一种手段,当装修公司出现违规装修时,物业公司一般会暂扣部分保证金。在法律上,这属于一种处罚行为。物业公司是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装修管理并不是物业的专长和本职,也就是说,一般物业工作人员并没有认定某项装修行为是否合规的资质和能力。《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写得很清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建部2011年1月26日修正版)第三十八条也明确要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违章行为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二、装修保证金交纳主体是谁交纳装修保证金的主体是装修方,但是装修方又包括业主和施工方,所以在交纳装修保证金时就会产生不同的情形。基于目前的行情来说,装修保证金的交纳可以有三种情形。(1)施工方交纳装修保证金施工方是装修作业的主体,对于装修施工方的约束则是整个保障机制的核心点,毕竟可能产生的破坏是由施工人员造成的。所以在收取装修保证金时,部分物业公司会要求施工方交纳,而不对业主做要求。(2)业主交纳装修保证金潜在的破坏由施工方造成,但是施工方并不完全具备自主性,毕竟装修是业主的主观意志决定,在很多时候,施工方可能会迫于业主的要求而做出一些不合规的施工作业,对于这种情形,就需要针对业主作出相应的约束。所以,部分物业公司也会从业主着手,向业主索要装修保证金,从而约束业主的奇思妙想。(3)施工方、业主均交纳装修保证金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物业公司会兼而顾之,即对施工方也对业主索要装修保证金。只不过交纳的比例不同,一般来说施工方会占大头,业主则只占小部分。从全国范围来说,装修保证金的收取标准是很模糊的,没有统一的法律法规要求,放到各个地方,相应的规定也是参差不齐的。部分地方有明确的规定,部分地方则明确规定不得收取。既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在装修保证金的收费标准上装修方与物业要做好沟通,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对装修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使用方式、扣除方式等均要作出明确规定。



相关内容: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中又包含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相信您会想对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标准及其法律依据有所了解。的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说明一下。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定义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铁路轨道、地铁隧道、公路、飞行跑道、机场航道、灯塔、信号灯都属于重要的交通设施,对于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故意破坏交通设施,使得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工具足以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足以危害共同安全,就会构成犯罪,即破坏交通设施罪,那法律中规定的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么认定破坏交通设施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家属的误工费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家属的误工费要赔偿吗一般不支持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法律只规定了有处理丧葬事宜的误工,误工损失是指受害人家属因办理受害人的丧葬事宜而减少收入的赔偿费用。误工时间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交通事故伤害到完全治愈或死亡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的期间。二、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证据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


·在我国车身划痕险买多少额度合适?
    在我国车身划痕险买多少额度合适? 要想确定车身划痕险多少钱一年,首先保户要决定自己的保额是多少,也就是说,赔偿金额的上限是多少。分为2000元、5000元、10000元和 20000元四个档次,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保险限额。车辆的保费会受到保额、车的档次和车龄影响。相关数据如下: 1、30万以下的车 两年以下:保额2000,保费400;保额5000,保费570;保额1000...


·一、醉驾交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什么?
    一、醉驾交警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是什么? 凭证是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最重要的行政处罚文书,具有严肃性、强制性和对当事人的拘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财产的依据之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要件,法...


·法律援助免交诉讼费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援助免交诉讼费的情况有哪些?当事人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确有经济困难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 一、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条件: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二)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四)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五)追索社会保险金...


·一、交通事故协商不成提车会受影响吗?
    一、交通事故协商不成提车会受影响吗? 交通事故协商不成提车不会受影响的,因为交警扣车的原因和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没有任何关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


·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在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没有直接证据,这个时候处理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那么,遇到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该怎么办呢?绿图的我们为您总结了几点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 一、没有直接证据交通事故怎么办 1、确认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一、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质押不适用于指示交付,质押是以交付为条件的,质押权生效有以下要件: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押权的生效要件。 2、质押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3、签订合法有效的质押合同。 4、不动产质押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质押合同无效的情形 根据《担保法》第五条、《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都明确强调: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


·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一、交通征地补偿标准 (一)地类的界定 (1)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 (2)水浇地:指水田、菜地以外,地势平坦,坡度为2度以下(不含2度),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的耕地。包括种植两季农作物(如:收小麦后,种植秋白菜)和种植经济作物(如:西瓜、甜菜等)的。 (3)二类水浇地:指坡度在2—6度,有水源...


·车祸处理的正确流程
    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出行的便利,家家户户都会购买一辆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可随着出行的方便,麻烦也接踵而至,在稍不注意的情况下便会出现车祸,那么出现车祸时处理的正确流程是什么?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切记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能因为逃避处罚而肇事逃逸。(一)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一定不要慌张,首先必须立即停车,待车辆停稳之后要按规定拉紧手刹,切断车辆的电源,同时开启危险警报灯,如果是在夜间出现交通事故的还要开启尾灯。...


·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通常交通事故赔偿属于民事赔偿范畴,但是如果驾驶员危险驾驶,并有逃逸行为,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法院审理交通肇事案过程中,受害人及家属可以就损失提出赔偿要求,那么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刑诉法解释第155条第3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