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2023离婚时小孩抚养费和教育附加费一样吗

一、离婚时小孩抚养费和教育附加费一样吗?

小孩抚养费和教育附加费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离婚不需要交教育附加费,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专门用于发展地方教育事业的预算外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综上所述,教育附加费和小孩抚养费之间没有任何可比性,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也绝对不产生任何的税费,如果是协议离婚的,甚至都不需要交离婚证的工本费,起诉离婚的话,只需要交诉讼费,代理律师费等相关费用,绝对不可能交教育附加费。


相关内容:

·离婚后对方付不起抚养费要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付不起抚养费要怎么办 离婚之后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应该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而这个时候确实存在能力不够而付不起抚养费的情况也是可以适当的减免抚养费数额。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


·保险理赔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理赔算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实际情况。寿险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有3个: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从财产分配角度来看,如果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是谁,保险金就应该属于谁,如果保险的受益人已经过世,那么保险金将由受益人的近亲属继承。就拿终身寿险来说,死亡受益人是谁,那么死亡保险金就是谁的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些保险合同相关个人财产...


·男孩女孩的法定结婚年龄有多大
    男孩女孩的法定结婚年龄有多大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民法典》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划分违法婚姻与合法婚姻的年龄界限,只有达到了法定婚龄才能结婚,否则就是违法。法定婚龄不妨碍男女在自愿基础上,根据本人情况推迟结婚时间。二、虚报结婚年龄什么后果(一)一般规定:...


·实际中夫妻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如果夫妻婚后感情破裂的话,那此时需要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能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办理离婚手续需要的时间不一样。那到底夫妻办离婚手续要多久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离婚手续要多久 婚姻这件容器,是留给自己去感受的。别人眼中看到的美好,自己不一定会适用。而常常看似并不起眼的婚姻,却能把生活中的不快、龃龉、烦恼默默地过滤并且消化,就像一件有着...


·新婚姻法第十条内容规定
    新婚姻法第十条内容规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释义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释...


·诉讼离婚财产可私下分配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很容易就财产的分割产生纠纷,因此也会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的问题。但是有的人在经过法律程序以后又会想到进行私下解决财产分配的问题,但是诉讼离婚财产可私下分配吗,这个问题想必也是您想问的。下面我们就给您说说财产分配的问题。 一、诉讼离婚财产可私下分配吗 私下分配财产必须经过双方达成和解以后方进行,法院也会尊重双方的决定,进行财产的分割。但是双方最好拟定分配协议,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


·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
    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 抚养一般都是父母承担的义务,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如哥哥抚养弟弟等,这些人成为抚养人,那么法定抚养人又是什么意思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定抚养人是什么意思? 法定抚养人是法律明确规定对孩子义务抚养的人。 二、法定扶养的人的范围 (一)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


·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
    离婚后什么情况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
    若是夫妻离婚不具有涉外因素的话,那么在确定管辖法院的时候原则上是原告就被告,即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但要是属于涉外离婚诉讼的话,此时确定法院就不一样了。到底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法院怎么确定 (一)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


·该怎么撰写离婚起诉书
     民事原告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可以依据事实和法律,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依法裁判。当夫妻双方发生感情纠纷,想要解除婚姻关系时,如何撰写离婚起诉书?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该怎么撰写离婚起诉书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离婚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状、离婚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书。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


·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夫妻之间的家暴行为,不仅会给另一方的人身造成损害,同时也是严重影响夫妻感情的一种恶劣行为。那遇到家暴该如何起诉离婚,而遭受家暴起诉离婚该怎么办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遭受家暴如何提起离婚诉讼 1、以遭遇家暴起诉离婚要满足下列条件: (1)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