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一、借款利息约定的不清楚要怎么办 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
·民法总则规定夫妻借钱还要还对方吗 民法总则规定夫妻借钱还要还对方吗?如果有特殊约定的话就应该偿还,有了约定,一方缺钱向另一方要钱时,写借条才有用,婚后夫妻之间借钱与不是夫妻关系的借条内容是一样的。只要写明谁向谁借多少钱,什么时候归还,利息的计算,逾期不还款的违约责任。下面是借款人签名,手印也可以的,再写上借款的年月日即可受法律保护。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
·现在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 借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是什么对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使用,发行人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是应当指定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二是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三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核准的用途;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应当用于约定的用途。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转借他人(不包括募集资金用于并表子...
·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三方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三方协议 甲方: 电话: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电话: 丁方: 电话: 住址: 经平等自愿协商,甲、乙、丙、丁四方就债权债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共计欠乙方RMB 万元。 二、甲方自愿将其对丁方共计RMB 元的到期债权(货款)让与乙方。 三、甲方将其对丁方的到期债权...
·法院会去查父母银行存款吗 要看情况,正常是被执行人父母不是义务执行人,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父母执行。但是如果有证据表明,法院判决后其子女为逃避执行,将财产转移到父母名下,法院可以查封其父母银行存款。法律规定被执行人应当书面报告下列财产情况:(一)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二)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三)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四)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五)其他应...
·借贷协议中要写清楚哪些条款 借贷协议中要写清楚哪些条款 一、借贷协议中要写清楚哪些条款 签订借款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金融组织贷给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事主体的贷款主要是以信用凭证体现的。一般不支付现金;给自然人的贷款一般可直接支付人民币。 3、借款的用途 借款合同中,必须体现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以文字形式规定其借款的用途。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一、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是怎样的 1、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 由于合伙企业及其责任财产的特殊性,各国法律从维护交易秩序、债权人合法权益,保障合伙经营的自身发展出发,无不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清偿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合伙债务由合伙人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型联营的债务由联营各方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
·借条与担保书可以写在一起吗? 借条与担保书可以写在一起吗?不可以,这两个是不同的。担保合同是与担保人签的,借条是债务人签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担保是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
·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 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 一、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怎么写? 离婚后债务补充协议在书写时需要明确该债务具体由夫妻哪一方承担,具体的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甲方:×××,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离婚协...
·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除可以追偿吗 什么是并存债务承担?一个有效合同的的主要负责人,并且承担着债务责任的,那么在有效合同的效力下,合同的主要负责债务人承担着一定的债务的关系,如果在这有效合同中有第三方加入的,那么就需要与债务人承担一定的债务关系,共同的对这债务负责,这种就叫并存的债务承担。那么这种并存债务承担债务消除可以追偿吗?答案是可以的。详细的有以下几点。(1)想要对并存债务承担的消除,那肯定需要以有效的合同债务关系,或者有可以...
·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现代社会,人们经常从事一些投资活动,购买公司债券就是投资活动的一种,因为公司债权相比较其他投资方式来说风险较小,收入也比较稳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发行公司债券的,那么,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这个问题。 一、哪些公司也就是谁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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