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企业拆迁中的陷阱及注意事项(二)

企业拆迁中的陷阱及注意事项(二)

  在遇到拆迁时,企业往往会认为自己的补偿应该完全按照拆迁方发布的补偿方案,并不知道往往补偿方案是存在很多问题的。拆迁方很有可能设置很多的陷阱让被拆迁户乖乖的签字。今天,我们就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六、断水、断电、断路逼企业搬迁

  拆迁方在无法通过温和的方式劝企业签字的情况下,往往会通过采用断水、断电、断路的方式逼迫企业拆迁,达到促成签订协议的作用。多数企业会因此停业而失去继续跟拆迁方博弈的信心,让拆迁方的目的达成。

  所以,在实践中,企业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对断水、断电、断路等违法行为进行救济,并凭借拆迁方的此种违法行为进行诉讼,以此掌握主动权给拆迁方施加压力,获得平等谈判的机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七、以拆违代拆迁

  往往在拆迁开始后,拆迁方会先启动拆违的程序,即将土地及房产手续不全的被拆迁人的房屋、厂房列为违章建筑,张贴公告,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很多企业在遇到拆违的时候,都非常的慌乱,害怕自己不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将会被强拆。而且很多企业认为既然自己是违章建筑,肯定也没有补偿。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房屋和厂房因为历史原因缺乏相应的合法权证且以形成很长时间,但并不是所有没有权证的建筑都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的认定也是有法律程序的,不是拆迁方一纸通知就能确定的。

  所以,企业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应该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充分的掌握拆迁方的目的,发现拆迁方认定违建的程序及实体违法性,获得平等的谈判机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八、通过口头承诺骗取被拆迁人签署空白协议

  拆迁进行到最后签协议环节,被拆迁人往往就会放松警惕,以为事情马上就要圆满结束了。实践中,往往会出现拆迁方的人对被拆迁人进行很多口头承诺,有时会选择一个很晚的时间,在拆迁人意志比较薄弱,精神容易松懈的时候,然后想办法让被拆迁人签署空白协议。被拆迁人依据对政府的信任,往往不会特别提防这种行为的风险,贸然的签了协议。到最后拿到补偿的时候发现拆迁方最后在协议中约定的项目跟当时口头承诺的大相径庭。

  所以,企业在签订拆迁协议时,一定要有专业人士在场,或者咨询专业人士,做好充足准备,提防拆迁方的口头承诺,拒绝签订空白协议。

  九、拆迁协议中模糊回迁安置房信息

  企业在拆迁补偿中选择产权置换时,拆迁方有时会模糊拆迁安置房的信息,比如交付时间,位置,房屋的产权性质等重要信息。被拆迁人缺乏对于这方面知识的掌握,往往以为自己的补偿很高,高兴的签了字。结果在后面履行协议时,出现拆迁方迟迟不交房,所交房屋地址跟口头承诺地址不一致,房屋没办法获得产权不能上市交易等后果。

  所以,企业在签订协议时,如果补偿安置中有回迁房,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约定的事项是否全面。必要时,可以在专业人士的陪同下签署协议。

  十、快速草签协议,掌握主动权

  拆迁时,有时拆迁方会拿一份协议告知被拆迁人,这份协议不是正式的,是一份草签协议,先签下来,第一可以拿到奖励款项,第二可以在未来政策变好时,重新签署协议,如果政策没有变动就签一份正式的协议。事实上,协议没有所谓的草签还是正式的,只要是协议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都是生效的协议。如果企业草签了协议,在未来企业认为补偿较低,有很多项目没有考虑到,要求重新签署时,拆迁方只要在草签协议上盖章,这份协议就生效了。如果拆迁方认为当时签的草签协议中约定的补偿过高时,到时候会撕毁,重新约定更低的补偿。而被拆迁企业手中一般没有协议,或者手中的协议只有自己的签字没有拆迁方的盖章。

  所以,企业在实践中,要对自己的所有签字行为都慎重,要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签署相关的协议,否则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十一、冷处理被拆迁企业,实则在走强拆程序

  拆迁时,在与企业达不成补偿协议并向被拆迁人下发了征收补偿决定后,有的拆迁方就会选择不与企业联系,不跟企业谈判的冷处理方法。这时候很多被拆迁企业有时候会误认为政府有其他安排,或者拆迁项目停下来了,要在等一等,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内容也没有仔细阅读,也不清楚征收补偿决定的重要性,认为政府要想强拆就必须要跟自己谈判。事实上,往往这种情况下政府是在偷偷的走强拆的程序,向法院申请强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在拆迁中,企业一定不要一味的当钉子户,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拆迁的流程。把握维权时机,积极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尽早避免出现房屋被强拆的被动状态。

  欢迎您阅读《企业拆迁中的陷阱及注意事项(一)》


相关内容:

·发现公司高管违反忠实义务怎么处理?
    发现公司高管违反忠实义务怎么处理? 一、发现公司高管违反忠实义务怎么处理? 发现公司高管违反忠实义务时可以向公司人事部门进行举报,公司展开内部调查确认高管存在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等情形时,可以没收高管的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1、《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


·上市公司法人辞职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法人辞职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在设立之后。为了能与其他的企业单位之间,建立经济利益关系,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向当地的相关机构,提出希望得到法人身份的请求,若公司在上市之后,希望更换法人,需要依照怎样的程序的规定呢,也即上市公司法人辞职程序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法人辞职程序是怎样的?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
    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区别是什么?1、所有人不一样:民营企业,也就是非国有国营的企业。私营企业指的公司的资产是属于私人所有的企业。2、机制和产权不一样:民营企业是从公司的经营机制上来说的,而私营企业是从公司的产权上来说的。3、民营是一个非国有国营的概念,即凡是非国有国营的都可以称为民营。民营不等于私营,在我国现实条件下,民营经济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外资经济、乡镇企业、合作制或股份...


·公司过节费发实物扣个税吗
    公司过节费发实物扣个税吗?过节费发实物就不需要扣个税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从单位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过节费,一般属于福利性质二、过节的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签合同么?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签合同么? 一、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签合同么? 1、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3、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怎样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和《深圳天珑移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和补偿金怎么计算
    公司提前解除合同赔偿金和补偿金怎么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


·股份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公司减资程序是怎样的? 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若干股份,由出资人认股,出资人可以根据自...


·一、母公司转移合同由分公司执行可以吗?
    一、母公司转移合同由分公司执行可以吗?可以,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有的条约签订都必须由总公司来决定执行。如果合同对方同意,是可以的。只要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就可以,如果没有约定就是谁签定的合同谁去履行。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总公司管理分公司...


·快递公司丢件怎么赔偿 内容有哪些
    快递公司丢件怎么赔偿,内容有哪些?快递公司丢件的赔偿内容包括: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一、夫妻设立公司出资财产分割吗?
    一、夫妻设立公司出资财产分割吗?由于新《公司法》修订以前,我们国家法律不承认一人公司的合法性,因此很多公司是夫妻两个人一起用夫妻共同财产投资设立的,当夫妻双方离婚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很多地方法院的倾向性意见均认为,工商登记中载明的夫妻投资比例并不能绝对等同于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工商登记所载明的事项只是设立公司时形式上的需要,则应按夫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去处理。对于此类公司股权的分割...


·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什么条件 一、设立合伙企业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第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第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只有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才可设立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