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上海交通事故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

一、上海交通事故工伤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交通事故工伤是可以获得双重赔偿的;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原则是:(一)属于发生的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项目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给付,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属参保职工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二)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就医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护理费项目,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付的,不能重复给付;若其赔付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三)属于赔偿性的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对赔偿待遇项目没有作出竞合规定的,应依法按规定赔偿相应的待遇项目。二、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因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的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不能同时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的情形当受害人为用人单位机动车的乘客或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方仅为用人单位一方,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人只能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即不能同时获得用人单位的人身损害和工伤双重赔偿。当受害人既符合交通事故构成又符合工伤事故构成,如果单位既按交通事故向受害人赔偿损失,又按工伤赔偿损失,则赔偿了双倍损失,这不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二)同时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的情形1、当受害人乘坐或驾驶本单位的机动车与非本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受害人可以获得侵权的其他机动车方的人身损害赔偿,还可以获得工伤赔偿。2、当受害人为第三人(非乘客或驾驶员)与非本单位的机动车方发生交通事故被伤害,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那么,受害人可以获得机动车方的人身损害赔偿,还可以获得工伤赔偿。3、当受害人为第三人(非乘客或驾驶员)与本单位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方仅为用人单位一方,且受害人又被认定为工伤,受害人可以在交强险限额内获得赔偿,超出交强险的部分,可以按工伤赔偿。(三)同时获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与工伤赔偿的项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关于工伤和侵权竞合,哪些赔偿项目可以获得同时的赔偿,并无明确。根据我们的实践经验,工伤待遇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交通事故的可以获得双重赔偿;而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则不能获得双重的赔偿,应按受害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获得一份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工伤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双方申请获得赔偿,但前提也要有合法的证明材料,并且所产生的责任也是由第三方承担,那么这样才可以获得重复的赔偿,但也明确了规定医疗费用是不能重复支付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相关内容:

·交强险过期理赔材料 有时大家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就是交强险过
    交强险过期理赔材料 有时您会问这样一个问题,就是交强险过期理赔材料有哪些?关于这方面的资料,我们进行了资料查找到这方面的知识,下面我们就马上给您介绍,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交强险过期理赔材料包括哪些? 1、交强险的保险单;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


·一、成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成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2019年成都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


·房屋交付使用满足什么条件
    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商品房购买合同之后,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那么就应该准时进行房屋的交付。而这个时候也是有一定的交房条件的,那么房屋交付使用满足什么条件才行呢?作为购房者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也是很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房屋交付使用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规定,房屋竣工验收合格才能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唯一有效法定的证明文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开发商在办理...


·交通事故司机应承担多大责任?
    交通事故司机应承担多大责任? 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肇事车辆为单位所有,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由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3、肇事车辆为个体户、承包户、个人合伙或私营企业主,雇用司机从事运输,车主或雇主应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4、肇事车辆承包、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和承包、承租人共同承...


·一、福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福建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低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伤残级别与残疾赔偿金密切相关...


·汽车零配件购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汽车零配件购销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汽车零配件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________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方式向乙方销售商标号码为__________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员工辞职应提交什么材料
    员工辞职很很常见的情况,但此时并不是说向单位说了辞职之后,就能马上走人的。还需要按照单位的规定办理相应的辞职手续,提交辞职材料。那究竟员工辞职应提交什么材料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员工辞职应提交什么材料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正式员工辞职...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


·轻微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否可以
    相信您都知道对于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由于可能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是不允许当事人私下协商解决的,必须由公安交警部门作出处理。那要是轻微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否可以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轻微交通事故协商解决是否可以 《交通法》第五章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行人和机动车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与非...


·在开发商延期交付的情况下,本身该行为就对购房者构成了违约,那
    在开发商延期交付的情况下,本身该行为就对购房者构成了违约,那此时购房者自然也是可以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然而实践中,有的购房者此时却想要退房,但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并不是一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就可以要求退房的,那究竟延期交房多久可以退房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延期交房多久可以退房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


·交通事故起诉材料需要准备哪些
    在实际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时候,多数人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固然是处理相关纠纷比较好的方法。但打交通事故官司的,首先还是需要起诉的一方提供相应的材料,那到底交通事故起诉材料需要准备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解答。 首先是起诉状和你的身份证明材料,然后才是证据,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证明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当事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