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一、孩子的抚养关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 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
·两段事实婚姻法律允许吗? 两段事实婚姻允许吗?不允许,属于重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是一种犯罪行为。事实婚姻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婚姻。事实婚姻的任何一方在主观上有“明知对方或者自己已婚而继续保持事实婚姻关系的”故意的,那么即可能涉嫌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
·在我们中国不仅仅是讲究婚姻自由 在我们中国不仅仅是讲究婚姻自由,恋爱自由,而且离婚也自由,最近一堆时间国家颁布了最新的婚姻法,这其实也引起了一阵骚乱,很多人都在猜测最新婚姻法到低保护的是男人还是女人?还有关于财产是怎么分配的?现在我就带着您了解一下最新婚姻法对女性有什么保护?您一起来讨论下吧? 中国最新婚姻法对女性有什么保护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婚姻编对女性的保护如下: 1...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一、起诉离婚另一方不签字如何处理 起诉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使对方不签字,也不影响法院的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什么意思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二、对婚前财产的理解是怎样的在理解婚前财产时应注意如下方面: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
·同居属于事实婚姻吗,同居关系是否构成事实婚姻 同居的男女双方为了生活的方便很可能要单方出资,或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甚至包括房屋和汽车等,使得财产也趋于混同。很多人也以为同居就是事实婚姻,解除同居关系时,主张按离婚分割财产。那么同居属于事实婚姻吗?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同居属于事实婚姻吗 所谓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具有以下特征:...
·离婚协议是否公证,要公证离婚协议吗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我们为您介绍离婚协议公证手续有哪些供您参考。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必须是确实分割完毕,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
·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事 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是客观发生的、真实的事实;其二、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拥有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其三、离婚诉状“事实与理由”必须满足离婚诉状“诉讼请求”的事实要求。由此可见,二次离婚诉讼书的正确填写是十分必要也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婚姻关系的解除以及诉讼请求的完成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然,诉讼书的内容必须属实,要有理可依,有理可据,若提供不属实的内容或证据,是要自己承担由其所带来的不利后...
·当夫妻离婚后 当夫妻离婚后,有孩子的家庭会有一方得到抚养权,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因素的影响很多,有很多另一方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那么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并且需要上诉,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没抚养权变更条件的该怎么办呢? 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会对抚养权进行变更。另外,如果存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会依法支...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里的法院 (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对孩子是有探视权的,但是很多人对探视时间的规定不是很了解,对此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接下来,就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相关法律规定介绍给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时间怎么规定的 1、探望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1)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财产一般也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