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

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一、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删除了“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条款,即删除了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二、举证责任倒置的特点
1、提出主张的一方或称为积极主张的一方就某种事由(过错或因果关系等问题)不负担举证责任。
2、在举证责任倒置中,反对的一方应当就某种事由(过错或因果关系等问题)的存在或不存在负担举证责任。
3、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由被告承担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如果其无法就此加以证明,则承担败诉的后果;如果被告对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提出了可靠的证据,那么原告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4、在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中,发动诉讼的原告一方,也应当对部分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的责任。
三、《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修改
1、删除“举证责任倒置”
新《证据规定》最终删除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规定的法律体系实现了统一。
2、细化“鉴定人”监管等制度
新《证据规定》对鉴定和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等制度,在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3、电子数据和视听资料的有效性范围更明确
新《证据规定》详细列举了电子数据的范围,明确规定了电子数据需要提交原件。由于易于修改性、存储的隐蔽性等特征,电子数据的形成、存储方式和位置会影响证据真实性的认定。例如,个人生成并存储在计算机上的文件容易被修改,而通过电子邮件传输的文件,发件人、收件人等多方主体均可下载并相互印证,因此后者的证明力要高于前者。
针对民事纠纷,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新《证据规定》最终删除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举证责任规定的法律体系实现了统一。要是你还对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不太清楚的话,可以来电直接咨询我们的临汾律师。



相关内容:

·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三级乙等的赔偿项目有哪些?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


·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
    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 一、被私人医院男科骗了怎么维权? 可以到卫生局投诉解决,解决不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起诉流程: (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


·医患保密的意义是什么?
    医患保密的意义是什么 1、有利于完善相关立法,切实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述所提到的相关规定,并且与国外发达国家对隐私权的保护相比,我国法律中对于隐私权其实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大多都是从名誉权着手的。而且,在一些医疗法规、规章中,患者隐私权概念比较模糊,毕竟临床医疗中,很多因素是不好掌控的,怎样算是侵犯患者隐私,这类案例应该如何解决等问题没有一个健全的法律来规范。因此,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隐...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因此现在大部分人都会购买医保,但是对于医疗保险怎么报销都不是很清楚,而且每个地区的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和报销比例等等都不尽相同,下面我们就从门诊、住院等几个方面讲讲,北京医保是怎么报销的? 北京医保是怎么报销的 一、门诊费用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


·医疗过错侵权法谁申请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侵权法谁申请司法鉴定? 一、医疗过错侵权法谁申请司法鉴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患方和医方都可以申请,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分析。一般情况下,由原告提出申请。 二、相关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


·济宁医患调解委员会
    济宁医患调解委员会 一、医患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步骤 当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及时拨打相关专线报案电话,由电话中心向当地医调委转报案;由医调委安排调解员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将医患纠纷由医院内引导到医院外解决;根据需要组织评鉴会或合议会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定赔;调解员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调解原则,根据评鉴结果进行调解,签署调解协议;赔处中心根据调解结果向保险公司出具赔款支付通知单,...


·医疗纠纷怎样申请鉴定呢?
    医疗纠纷怎样申请鉴定呢? 一、鉴定的提起 患者及家属可直接与就诊的医院协商,双方共同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当地医学会即可受理。若只有一方提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而另一方并未认同,可由提出一方向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交由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值得注意的是,依据民诉法规定,如果是患者及家属未经鉴定而直接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按实际情况,直接将案件中涉及的医疗事故争议...


·植发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植发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 基本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罚
    我国对于医疗技术是非常重视的,它关系到国人的生命健康,但是对于某些非法厂商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查处也受到道德的谴责,而非法使用者也会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罚呢?详情见下文。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


·医疗过错立案材料有哪些
    医疗过错立案材料有哪些 一、医疗过错立案的相关法律法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涉及医疗纠纷未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还可以同时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鉴定什么? ?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定机构的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


·职工医保住院有时间限制吗
    职工医保住院有时间限制吗?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医保患者住院并没有时间规定,医保病人能否出院、何时出院,应该根据医保患者的病情需求来决定,是依据患者病情是否治愈,或者是否达到出院标准,才能决定是否出院。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医保病人出院。不过,有的疾病是目前的医疗技术无法根治的,经过医院合理合规的治疗,病情稳定达到出院标准、或没有进一步有效治疗时,按诊疗规范...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