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最新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一、最新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最新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个人不需缴纳,企业单位缴参保基数的0.5%~2%(根据行业风险分类设定),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二、工伤保险(一)征缴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什么 经济的发展是离不开道路的建设的,只有道路建设的比较成功,经济才能快速的法扎。公路的修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惠及很多群众。但是在公路建设中质量问题也是不能疏忽的,我们就应该知道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什么。 一、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公路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雇佣未成年工怎么处罚 雇佣未成年工怎么处罚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住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2、单位或者个...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一、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
·《劳动法》全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全文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
·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伤残等级赔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一至四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每月领取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五六级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维权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没有劳动合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补偿。超过一年的视为无固定期合同。二、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
·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用人单位出于自身利益,同时为了减少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务纠纷,会选择将员工的劳动关系转移到别处,比如集团公司下面的分公司或者是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等。办理劳动关系的转移还需要进行备案,下面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南京办理劳动关系转移的备案新政,详情请看下文。 一、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 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与员工一...
·劳动争议案件收费标准 劳动争议案件收费标准就劳动争议案件来看,当事人一般会申请进行劳动仲裁,而需要注意此时当事人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才行。那您知道劳动争议案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劳动争议案件收费标准(一)没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每件300元。(二)有争议金额的案件,按下列标准累加收费:1、争议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案件,每件500元;2、争议金额超过1万元至5万元(含5...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一、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的条件主要有: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
·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包括什么 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在我国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是需要为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费。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算是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那么不属于拖欠工资的情形有那些呢?就由网站的我们为您做一下具体的介绍吧。 一、单位拖欠工资如何赔偿 1、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
·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理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此时就会成为单位内部的一员,也就是会隶属于用人单位。此时不管员工在工作上有什么事情都应该严格按照单位的规章制度来进行,那要是此时员工擅自离职的话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理自动离职是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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