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借条和欠条哪个好打官司?

借条和欠条哪个好打官司?借条和欠条哪个好打官兵,在法律上并未进行明确规定。打官司主要是打证据,只要证据充足,官司就可以打,无欠条借条的区别。但从欠条借条来说,两者是有区别的。一是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二是它们的诉讼时效不同。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法律规定没有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但是,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却是20年。二、写借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写借条要注意写明借款人,借款的日期,还款的日期,借款人签字,借款的数额,借款的原因等,大写数字,千万不要有差错,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最好附带在借条中体现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2、借款人签名的时候,出借人必须亲眼看其签名,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人来签名,最后拒绝承认借条。3、借条的书写人必须是借款人,而不是出借人,否则借款人会以内容非其原文抗辩。4、尽量避免使用容易产生分歧的语言,简洁和语义单一的借条才是最标准的借条。避免出现“甲向乙借钱”这样模糊不清的语言,因为,很容易分不清谁是出借人,谁的借款人。5、名称要写为借条,而不是欠条,一字之差,它们的法律含义则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而写借条更为合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借条和欠条的具体书写情况是基本差不多的,都是需要由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的,所以在举证借条或者欠条时,并没有太大区别,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的诉讼请求来进行举证处理,最终由法院判决。



相关内容: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
    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一、债权人讨债有哪些途径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


·会计当中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会计当中债权和债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债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


·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有什么问题?
    股东借款转为投资款有什么问题?在公司经营正常的情况下,股东借款转为实收资本是可以的,前提是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尚有未缴纳的部分,否则就要按增资处理。但是如果公司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股东纯粹为了逃避注册资本的缴纳法律义务将借款转为实收资本会存在法律风险。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可以转为股权,从本质上将就是债权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不用再偿还,转为将债权转为公司注册资本,由此形成债权人对公司享有股权。这...


·欠高利贷两万会有什么后果?
     欠高利贷两万会有什么后果? 如果对方有借条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您还款的。但是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法对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解释主要内容如下: 其一,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其二,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


·我们发现在很多合同当中,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就包括了违约方面
    我们发现在很多合同当中,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就包括了违约方面的,此时不仅会对违约的情形作出约定,同时还会就违约金的形式进行约定。那实践中,当事人约定房屋租赁的形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约定房屋租赁的形式是怎样的 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利益,也兼顾了违约人的利益,体...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新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自2018年起,我国《婚姻法》颁布了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其中夫妻共同债务的一个认定原则就是要“共债共签”,意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必须是夫妻共同签署才能认可,只有夫妻一方所负债务是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当然,如果是单方所负的债务,但是事后另一方认可了,那么也是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上述规定还有一个例外情况,如...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依照刑法第176条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法定刑处罚。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一)本罪侵犯...


·协议离婚一方放弃债权债务该怎么办?
    协议离婚一方放弃债权债务该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一方放弃债权债务应如何处理? 从婚姻法角度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可见离婚时对...


·继承人均放弃继承,债权人如何主张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没有规定而民法典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实施前没有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哪些?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


·拖欠材料款怎么起诉 拖欠材料款怎么起诉
    拖欠材料款怎么起诉 拖欠材料款怎么起诉 一、起诉状 当事人在写起诉状要清晰明了,要注意书写规范,写清楚自己想要表达的情况和内容,以及诉讼的请求; 1. 当事人要在写起诉状的时候要写清楚事件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电话,住址等信息。当事人必须要有明确的起诉对象; 2. 当事人要写清楚事件的过程,事实和理由,如果有证据证人的,还要说明证据的来源和证人电话姓名等信息。 二、起诉需要准备...


·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
    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 一、夫妻后的债务怎么处理偿还的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离婚后债务共同负担。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