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对于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于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对于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

当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作为债权人先不要着急,首先应该与对方进行协商还款的事宜。如果对方拒不还款的,可以找到律师询问,然后搜集证据,最后上诉法院。

如果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然不还钱的,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对方可能涉及拒执罪而被判刑。

二、拒不执行判决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欠钱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而到期不还钱的话,那么对于债权人来说就可以利用合法的办法来进行讨要,同时还要注意不能在讨款的过程中利用非法的手段,对于此行为不仅债权不能保障,而且自己还需要承担法律的责任,所以,自己的权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



相关内容:

·离婚欠父母的债务需要还吗?
    离婚欠父母的债务需要还吗?需要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


·找不到借款人债务怎么办
    找不到借款人债务怎么办 实践中有不少债务人在不想偿还借款或者是无力偿还借款时会隐藏自己的行踪,让债权人找不到他。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找不到借款人债务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一、找不到借款人债务怎么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


·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是怎样的?
    逾期付款违约金上限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合同中是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的,同样,我们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才能产生法律效力。那么,法律对于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上限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一、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是指当事人违反了具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或者法律直接规定逾期付款而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性质的金钱。《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信用卡诈骗与贷款诈骗区别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与贷款诈骗区别是什么?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出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


·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虚假债权转让纠纷有那些类型?
    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虚假债权转让纠纷有那些类型? 一、债权转让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2、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


·夫妻欠款
    夫妻欠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欠的,如果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可协商比例承担债务,如果根据相关规定,认定为一方债务的,由债务人一方承担,而债权人也不能要求其配偶对这个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两个人恋爱、结婚,从开始的爱情慢慢的转变为炒米油盐酱醋茶的过日子,很多时候都会涉及到经济问题,尤其是在离婚的时候。根据《婚姻法》的解释,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有以下几种情形:(1)婚内任何一方取得的工资或者奖金的...


·该如何签民间借贷合同
    该如何签民间借贷合同 一、该如何签民间借贷合同 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允许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往往产生于亲朋好友或者有特殊关系的人与人之间,因借贷而造成资金损失或者亲朋陌路的情况时有发生。常有朋友因被债务困扰而来咨询,为了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出借方(也称贷款人)只要在出借之前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对将来实现债权一定会有充分保障。 借款合同是...


·4s店拖欠货款怎么追讨?
    4s店拖欠货款怎么追讨? 一、4s店拖欠货款怎么追讨? 当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考虑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严格来讲,诉讼是比较有效的能够解决纠纷的途径,但这并不是唯一的途径。实践中,如果当事人手里有足够充分的证据,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获得胜诉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因此拖欠货款起诉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才能判定最后是否有用。 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起诉,向对方追收欠货款的时候,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个人消费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个人消费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什么是个人消费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主要是金融业银行机构等贷款机构,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以消费用途为目的的贷款业务,其中,主要包括车贷、房贷、信用贷款、助学贷款等消费用途分类。其中,房贷为较特殊的形式,一般狭义的消费贷款,主要针对中短期的消费行为融资贷款,这点借款人需谨记。 个人综合消费贷款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分6个月、1年、2年...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证券发行与承销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和《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统称证券)、证券公司在境内承销证券以及投资者认购境内发行的证券,适用本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转让)的,...


·婚内一方借款离婚后算共同债务吗?
    婚内一方借款离婚后算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一、 何为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二、何为不可撤销合同 合同的可撤销和不可撤销是相对的,一般来说合同一旦成立生效,除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