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信用卡诈骗是怎么量刑的 其实不管是通过这样的形式来实施信用卡诈骗,只要经过认定构成了犯罪的,那此时对行为人的量刑规定都是一样的,即由《刑法》统一进行规定。但现实中,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即使触犯的是同一个罪名,此时的量刑也不一样。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电信信用卡诈骗是怎么量刑的吧。 一、电信信用卡诈骗是怎么量刑的 根据《刑法》第196条之规定及两高《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使用伪造的...
·最高法院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体系现在越来越完善了,它主要包括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实体法的实施需要程序法来保证其公平公正。所以在中国,程序法尤为重要。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最高法院刑事诉讼法解释的中关于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的内容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法释〔2012〕2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
·常州市盗窃罪量刑标准,对盗窃犯罪如何处罚 对于像盗窃罪这类的侵犯财产犯罪来讲,一般是以涉案金额定罪处罚,确定了具体的数额后,就是看应该以哪一个幅度进行处罚。但是在我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盗窃罪的详细量刑可能有所差异。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常州市关于盗窃罪是如何量刑的吧。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罚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入户盗窃、多次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量刑起点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一次作案或者一种情形...
·杀人案嫌疑人自首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自首的存在,是为了能够让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他们来讲,在法庭辩护的时候能够认定有自首行为是很有帮助的。那您知道杀人案嫌疑人自首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杀人案嫌疑人自首的量刑原则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是我国刑法对...
·刑事诉讼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刑事拘留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进行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刑事诉讼法》第61条和第132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拘留的法定的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61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
·妨碍作证罪中指使他人作伪证怎么处罚? 妨碍作证罪中指使他人作伪证怎么处罚?1、妨害作证罪中的“指使他人”应百理解为具有一定身份关系的人指使同案犯、被害人、狭义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作虚伪证明度或隐匿罪证。若同案犯本身是待证事实指向的对象,他就不再是“他人”。妨害作证罪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答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回为。帮答助当事人毁灭、伪造...
·强奸罪怎样认定,如何认定强奸罪 在对涉嫌强奸罪的行为人定罪处罚之前,我们需要先知道强奸罪怎样认定。这样,才能判定现实中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犯罪,是否有需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强奸罪怎样认定,如何认定强奸罪 强奸罪的认定,有哪些条件呢?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首先,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而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的认定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什么叫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主要有以下构成要...
·销售假药罪辩称保健品可以免于处罚不? 销售假药罪辩称保健品可以免于处罚不?即使保健品中所含成份与保健品标注的成份相符,也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商家销售的保健品宣称的成份与保健品实际含有成份相符,而保健品中既没有中药材,也没有有效治疗成份,而大肆宣称该保健品的药用功能,误导患者的,应属于“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的情形,商家的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对于这种情况,认定“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属于专门性技术问...
·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 一、监外执行可以获得减刑或假释么? 监外执行一般不能减刑或假释,监外执行的时候没有考核分,所以没有办法减刑。 特殊情况可以,即法律规定的几种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
·犯罪中止有哪几种形态? 犯罪中止有哪几种形态?1.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犯罪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2)实行未了中止。是指发...
·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 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 一、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 怀孕一般是不采取羁押措施的。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二、对孕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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